開車吸菸別開窗 臺中警方20個月取締「煙駕」逾1200件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警方取締酒駕不遺餘力,取締「煙駕」更是不手軟,據統計,去年1月至今年8月,警方針對駕駛向車窗外吞雲吐霧,就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1278件罰單,每張600元,如果再隨手丟下菸蒂,又多一張違反廢棄物清理法1200元至6000元罰鍰,值得用路人注意,不過如果是在密閉車內,不在此限。

▲臺中警方嚴格取締「煙駕」,去年至今年8月已逾1200件。(圖/警方提供)

酒後駕車,造成自己和別人傷亡的悲劇時有所聞,不但警方嚴加取締,酒後不開車也已成了全民共識,但是邊開車、邊吸菸,是否不妨礙他人所以沒事?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爲者,處新臺幣600元罰鍰。因此駕駛如果搖下車窗吞雲吐霧,會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被開單,據統計,去年取締件數751件,今年1至8月有527件。

警方表示,汽機車駕駛人邊開車、邊拿煙、吸食或點燃香菸,不但會害其他用路人遭免二手菸菸害,香菸灰燼隨風四散,恐會灼傷後方用路人之虞,因此將會嚴格執法取締,以維護交通秩序,創造一個安全、便捷、井然有序的交通環境

此外,環保局表示,如果駕駛隨手將菸蒂丟出車窗外,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民衆不可不慎。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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