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健雜誌/柯P:健保法明明有這一條,政府卻帶頭犯法
臺灣的醫療體系極端不平衡,偏重醫學中心跟診所,中間的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都空的。每個人都知道有問題,但是都不願意處理。《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4條有兩個規定很重要:家庭責任醫師制度、轉診制度,法律明明就有規定,可是沒在執行。我常說,法律是要給人民遵守的,不是給人民參考的。可是今天政府卻帶頭犯法。
最理想的醫療環境就是論人計酬、家醫制度、轉診制度。臺灣醫療最大、最急迫的問題是論量計酬制度。論量計酬讓醫療效率不彰,讓醫院不是採取對病人最好的治療方式,而是對醫院獲利最高的。醫生用最簡單的方法把病人醫完卻賺不到錢,要讓病人很悽慘,一下洗腎、一下用呼吸器、加護病房多住幾天,才賺得到錢,那不是很好笑?所以一定要改,改成論人計酬,醫生要讓民衆維持健康,才賺得到錢。
臺大醫院看感冒,很奇怪耶
家醫制度是讓每個人都有專門的醫生,再來醫院要分級,有診所、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不是動不動什麼病都到醫學中心,每家醫院應按照它最適合的運作模式運作。大醫院看感冒是很奇怪的,臺大醫院門診看感冒是幹嘛?
病人爲什麼要去醫學中心?因爲沒有轉診制度。爲什麼沒有轉診制度?因爲沒有家醫制度。就是環環相扣,沒有家醫制度就沒有轉診,沒有轉診就一窩蜂擠醫學中心,病人就像無頭蒼蠅一樣逛醫院、沒有管理,耗損大量資源,都是問題。
臺大醫院曾經有一個案例,90幾歲的老人死前在臺大住了5次,每次都住不同病房,給不同的醫療團隊照顧,不舒服就逛醫院、掛急診,哪科有空牀就送上去,下一次又來。這樣浪費錢,效果又不好。
病人來不了醫院,就讓醫生去病人家
現在醫生不習慣去病人家看病,不要忘了,50年前醫生還是這樣做的,那叫居家醫療,後來醫院化,現在希望慢慢改回來。
我當市長後,從中低收入戶開始推家庭醫師制度,有兩種方式:一個是醫院型,很多人健康狀況很差、住在沒電梯的5樓,沒辦法到醫院,市立聯合醫院家醫科醫師可以去看他。
另外一種是社區型,鼓勵開業醫師組團隊去看社區裡面的中低收入戶。這兩個制度在試驗,跑跑看效果怎麼樣再說…【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康健》2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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