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優先法案 黃榮村:與立院溝通爭取本會期通過

黃榮村(考試院提供)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考試院日前陸續將10項優先法案函送立法院優先審議,由於本會期屬於預算會期,有多項預算案須審查通過。考試院長黃榮村今天要求考選部、銓敘部等相關部會,與立法院保持溝通順暢,以順利推動法案及預算案。

考試院在立法院本會期列入優先法案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主要配合司法院釋字第782號解釋,刪除再任私校停發月退休(職)金的規定,並溯自108年8月23日施行。同時修正課稅機制,讓軍公教與及私校教職員在職提繳退撫金的課稅規定趨於一致。

「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則是放寬本人及配偶同爲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時,可同時請領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公務人員任用法」修正草案,提升用人機關的靈活彈性,並完備初任人員試用制度與貫徹考績制度的留優汰劣精神。

「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第25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草案,是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修正公務人員勤休方式及超時服勤補償事項等規範。

考試院今天舉行院會,黃榮村表示,立法院新會期已開始,上週考試院會通過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第25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第104條修正草案,攸關公務人員健康權的保障,將於近日函請立法院審議。

此外,他說,考試院已送立法院審議的法案,尚有刪除再任私校停發年金及修正課稅機制的退撫法制三案、放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限制的公教人員保險法、攸關政府機關彈性用人的公務人員任用法、以及加重泄題舞弊人員刑責之典試法與相關配套等修正草案。

他請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及考選部、銓敘部等各部會首長與立法院保持溝通順暢,讓法案的審議工作能順利推動;對於排入議程之法案,也請主責部會加強對外說明。

黃榮村表示,立法院本會期爲預算會期,須赴立法院做業務報告與預算說明,考試院預算相對單純,但對於增加部分請強加溝通,針對立委所關心的議題,請考試院相關單位及各部會妥爲說明,以順利通過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