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不滿被分手 兩度騷擾女友還酒駕
王男不滿被分手,酒後跑到女友家鬧事,騎車離去遭以公共危險罪送辦。(王文吉翻攝)
臺中豐原43歲王男不滿呂姓女友提分手,兩度前往對方住處騷擾,雖沒有發生肢體衝突,但呂女心生畏懼,跑到派出所請求協助;警方趕到場,王男見狀立即發動機車欲離去,員警聞到有酒味,當場對王男實施酒測,數值達1.01毫克,立即將恐怖情人依公共危險逮捕送辦。
豐原分局頂街所日前接獲44歲呂女到值班臺報案表示,其男友酒後情緒失控,跑到住處對家人騷擾,副所長張翔諭、警員鄭植祐、郭旻翰立即前往,到場後發現是前一個月因酒駕被法辦的王男,正在報案人家門前大鬧。
「我對妳這麼好,爲什麼要跟我分手?」王男邊說邊靠近,呂女全身發抖,擔心會有傷人舉動,警員郭旻翰不斷安撫呂女,並將呂女先帶返所內通報家暴中心,副所長張翔諭、警員鄭植祐將王男帶至旁邊勸說,設法使其冷靜,
不料王男因上個月方被警法辦,擔心身上酒味露餡,旋即騎乘機車離去,警方立即騎車擋住去路,並對王男實施酒測,果然酒測值高達1.01,現場將他依公共危險逮捕偵辦,
呂女表示,她和王男交往1年多,多次提出分手,但每次一開口,王男情緒激動,就會喝酒鬧事,像是不定時炸彈。警方建議呂女,不要單獨赴約提分手,並且不要隨便透漏住處,以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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