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戰術奏效!酒駕男逆逃沒用 猶豫半天決定拒測...吞18萬罰單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紀姓男子上月31日騎車行經西區某臨檢點時,突然逆向落跑,結果警方早就有所準備,在反向處也設攔檢點,讓紀男當場掉進「口袋」,乖乖被逮。紀男被逮後,直接認了有喝2瓶啤酒,但又擔心自己有過酒駕紀錄、會被移送等,想了想決定拒測,吞下18萬罰單。
▲臺中一名酒駕累犯紀男遇到臨檢落跑,被逮後選擇拒測,吞下18萬罰鍰。(圖/記者許權毅翻攝,下同)
第一警分局指出,5月31日23時許在西區五權路、英才路以及林森路口附近設下封閉式取締酒駕路檢,一名59歲紀男騎車沿着英才路直行後,突然逆向落跑往梅川西路前進,意圖規避攔查。不過警方有所準備,在附近路口也設有攔檢點,直接被攔下,紀男見跑不掉,也只好乖乖配合。
紀男坦承,自己是在梧棲上班,當下纔剛跟朋友喝完兩罐啤酒,員警準備實施酒測時,紀男卻又說自己10年內有過酒駕紀錄,現在擔心數值超標,會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但又覺得18萬拒測罰鍰太高,遲遲無法做決定,警方還勸說「這麼多錢可以搭幾百次計程車了?」最終紀男牙一咬,決定拒測繳錢。
第一分局長鍾承志表示,一分局今年迄今已取締酒後駕車226件,並持續分析酒駕事故、酒駕違規熱點等數據,精準執法,在易發生酒駕路段規劃路檢勤務,呼籲市民朋友勿心存僥倖。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駕駛拒絕酒測,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該汽機車牌照二年。如十年內再犯者,將加重到新臺幣36萬元罰鍰,且公路主管機關得公佈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