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黃世銘泄密案 判刑1年2月

二度彈劾沒過「不得再提」,黃世銘總長位子仍面臨官司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泄密案今天(21日)宣判,判處黃世銘1年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黃世銘曾說過若一審遭判有罪就請辭,他的檢察總長任期將在4月18日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