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羈押195天獲800萬交保 3限+電子監控...陳重文妻急籌錢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臺北地院審理臺北市議會國民黨三連霸議員陳重文所涉圖利罪,今(1日)開庭完成所有證人詰問程序,訂於下週二(8日)開始辯論,陳透過律師團請求交保、允諾準時出庭絕不遲到,合議庭認定仍有逃亡之虞但已無勾串滅證之虞,裁準他交保800萬元,並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另須接受電子監控,陳妻正火速籌錢中。

▲陳重文(中,白上衣)涉圖利被羈押至今逾半年,今(1日)到臺北地院出庭獲准交保800萬元、須接受電子監控。(圖/記者黃哲民攝)

陳重文從今年(2024年)3月21日被羈押禁見至今逾半年共195天,在看守所度過47歲生日,合議庭今傳訊包括陳妻白惠萍在內最後4位證人,庭訊於中午12點結束,合議庭確認檢辯雙方不再聲請傳喚證人與調查證據,因此諭知將本案辯論程序提前到下週二(8日)上午9點30分開庭。

辯護律師順勢請求准許陳重文交保,以便律師團跟陳能充分討論案情與辯護重點,畢竟看守所律見時間有限、「而且颱風快來了」,陳的家屬可提出500萬元保證金,若合議庭覺得不夠,家屬願再努力。

檢方主張繼續羈押禁見,除因陳重文涉犯重罪、必然伴隨高度逃亡之虞,又長期擔任民代,有足夠人脈與能力逃亡海外生活,陳還曾在偵辦期間干擾證人,本案若上訴二審仍有勾串風險,且陳仍爲市議員,交保後極可能影響市府官員、本案廠商證人等。

檢方認爲,陳重文本案被控濫用職權涉嫌圖利,若要准許交保,應先讓陳辭去議員職務,防止他繼續借由議員職權勾串。

辯護律師反駁指出,檢方的說法如同「正義使者」、但欠缺法律依據,否則被告在判決定讞前,「豈不是要一直押着就好」,況且檢方起訴蒐證完備、全案證人都已詰問完畢,更無勾串滅證之虞,請求法官以其他方式防逃。

合議庭訊問陳重文是否願意接受電子監控,陳不假思索答「願意」,被問到下週二開庭能否保證遵期到場,陳立馬錶明「不會遲到」。

合議庭短暫休庭評議後,認爲陳重文仍有逃亡之虞但已無勾串、滅證之虞,裁定陳交保8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住居於北投區住家,期間並須接受電子監控,審判長提醒陳「戴上電子監控設備,不能靠近機場與海岸線」。

陳重文被控涉嫌圖利案情,背景爲上市公司臺通光電的子公司臺灣智慧光網,2011年與臺北市府簽訂光纖BOT契約,臺智光建置臺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享有25年經營權,營運期間內,臺北市府所屬機關要優先租用臺智光提供的網路服務。

陳重文去年(2023年)4月到6月間,涉利用議員索取資料與提出質詢等職權,插手臺北市府社會局規劃轄下公立託兒所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施壓官員依光纖BOT案架構,委請臺智光公司建置。

接着,陳重文去年7月底全額出資成立立錡雲端公司,隱身幕後找監視設備業者康立錡掛名負責人,並運作立錡公司成爲公託監視系統雲端標案供應商,臺智光因陳重文的緣故,向立錡公司採購本件標案所需硬體設備逾1000萬元,立錡公司卻轉包給康男獨資的維鑛公司履約,「過水」淨賺約3成共321萬餘元,被視爲陳的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