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賴清德尊重釋憲結果 願依憲法、朝野有共識下赴立院國情報告
▲總統賴清德。(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憲法法庭今(25)日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釋憲案,作成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釋憲案的判決結果,也期待有關部門依判決意旨,維護國家憲政體制與人民基本權利。郭說,賴總統也願意依照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在立院朝野黨團具共識前提下,就總統的憲法職權,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
憲法法庭今(25日)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修正條文及《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修正條文違憲爭議作出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就關於總統國情報告、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聽證等部分,憲法法庭大多給予「違憲而立即失效」的宣示,對藐視國會罪的刑罰及罰鍰部分,亦一律宣告違憲而失效;另就立法院之委員會調查專案小組的設計,同樣宣告違憲失效。
郭雅慧說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從修法到釋憲的過程中,社會上有許多討論與辯證,如今憲法法庭已經作出判決,期盼朝野各政黨能夠共同攜手,守護我國自由民主憲政體制,爲國家永續發展及人民權利福祉共同努力,讓臺灣的民主更深化、更具韌性。
郭雅慧進一步表示,賴總統也願意依照憲法法庭最新判決意旨,並在立法院朝野黨團具共識前提下,就總統之憲法職權,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於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向全體國人報告國家發展情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