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涉性侵「相信自己無罪」 秦偉:我沒強迫任何人
▲秦偉涉嫌性侵疑雲,臺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藝人秦偉被控涉嫌性侵多名女子,遭檢方認定涉犯強制性交罪7次、強制性交未遂罪3次,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求量處41年有期徒刑。臺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秦偉高調現身,他表示,絕對沒有強迫任何人,「沒有、沒有、絕對沒有」、「我相信我一定無罪。」
秦偉表示,自己絕對沒有強迫任何人,我也相信最後結果一定是無罪;對於檢方起訴內容,「我再三強調沒有、沒有、絕對沒有」,那些起訴部分都沒有向我求證,爾後對於不實言論一定會付諸法律行動,維護權益。
秦偉接連被爆出性侵多名女子,臺北地檢署今年8月指揮台北市刑大搜索秦偉的住處,查扣手機與電腦等相關資料,並約談他到案說明。檢方偵訊時,秦偉還拿出LINE的對話紀錄想要證明清白,訊後諭令臺幣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當時他離開北檢時,還高喊「我否認性侵!手上有證據。」不過檢方上個月偵結,認爲秦偉涉犯7次強制性交罪,3次強制性交未遂罪,10罪求刑共4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