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認曾想推財劃法「盤點後僅能撥500億」 強調目前制度相對穩定

▲總統兼任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朝野爲財劃法修法爭執不下,甚至在委員會爆發嚴重衝突。民進黨今(13日)召開中常會,據轉述,到了會議尾聲,賴清德也針對財劃法發表看法,賴清德表示,中央扣除掉地方補助及法定支出後,實際可以支配的總預算大約7700億,按照國民黨團版本要從中央拿走6600億,且不變更一般性補助款配額的話,會造成中央政府重大資金缺口,不足以支持國防外交及其他重大基礎建設。賴也坦言,過去他擔任閣揆也曾草擬修法版本,最終未送到國會,正是因爲當時盤點中央政府只能再撥出約500億預算規模。

針對財劃法,據轉述,賴清德會中表示,注意到國民黨的論述是過去省政府時期,中央跟地方的財源分配問題,也就是中央六成、省政府11%、地方政府29%,國民黨認爲現況是中央75%、地方25%,所以提出修法版本要拿回15%,財政部也提出試算,若按照國民黨團版本,中央政府需要再撥出6600億給地方政府,但這部分有一些跟事實上的落差。

賴清德指出,若按照總預算三兆元計算,15%應該是4500億元,但國民黨團版本是6600億,且中央政府目前拿取的不到75%,一般性補助款就將近2500億,來到5至6%,這部分已經是給地方使用,各地方政府實際上資源已超過百分之三十。

至於國民黨團主張過去省政府11%被納入中央預算,應迴歸地方。賴清德說明,因省政府事權由中央負責,包含改製爲國立高中的省立高中、改爲部立醫院的省立醫院等等,如果國民黨主張把這部份的收入分配地方,相關工作也應該由中央轉移到地方。

賴清德指出,按照國民黨團版本要從中央拿走6600億,且不變更一般性補助款配額的話,會造成中央政府重大資金缺口,中央扣除掉地方補助及法定支出後,實際可以支配的總預算大約7700億,若再扣掉6600億,剩餘資源不足以支持國防外交及其他重大基礎建設,包含各地軌道建設目前也是用中央計劃型補助,更甚者未來發生震災等緊急災變,未來財政條件恐怕無法讓中央的補助繼續。

至於在野黨質疑,賴清德過去也曾主張修財劃法。賴清德坦言,他在擔任臺南市長、行政院長期間確實有多次討論,就任行政院長時就有擬出草案,但未送到國會,是因爲當時盤點中央政府只能再撥出約500億預算規模,若草案送到立院,後續中央分配給地方的預算不斷膨脹,會超出中央政府財政能力,當時直接就將這500億分配給地方政府。

賴清德指出,綜觀過去八年,中央對地方補助不斷提升,明年中央要撥出1兆151億元給地方政府,是歷史新高,各地方政府財政已經大幅改善,甚至部分縣市出現歲計賸餘,若這樣還要把中央6600億分配給地方,可能造成沒有人力執行爆增預算,出現預算過剩甚至浪費狀況,這也是行政院爲什麼說目前版本就是最好版本。

賴清德總結,目前財劃法制度是相對穩定做法,希望委員們審慎推動財政改革,請大家跟着黨團腳步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