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去船上睡一晚!30歲男闖海巡桃園艦 判拘役20天

去年5月,有男子闖入海巡桃園艦,還在VIP艙睡一晚才遭逮,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處闖艦男子拘役20日。(張志康攝)

去年5月,一名30歲男子趁海巡桃園艦停泊在基隆港時,闖進艦上,不僅在艦上睡了一晚,次日還在艦上趴趴走,被發現後還躲藏在廁所裡。日前基隆地方法院宣判,認闖艦李姓男子觸犯刑法,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

海洋委員會所屬的海巡署桃園艦,去年5月間靠泊在基隆港西岸1A碼頭時,遭李姓男子闖上船過了一夜,次日上午才被艦上機師發現,並報警逮獲。據瞭解,李男是金門人,平日常在基隆市區出沒。去年5月23日晚間9時26分,路經基隆港西1A碼頭,眼見桃園艦的舷梯沒有人看管,就把舷梯上的「公務船舶禁止進入」的警示牌移開,大搖大擺走上桃園艦,還進入提供給VIP貴賓的住宿艙睡了一覺。

到了24日上午,李男睡醒後,還走出艙門在艦上四處亂逛,直到他開了由謝姓機師住宿的艙門,不料謝姓機師剛好在房間裡,他隨即自房間內追出。李男怕被抓到,就躲進另一個貴賓VIP艙內。謝姓機師前往查看,發現李男躲在艙內廁所,報警當場查獲李男。

事發後,海巡署艦隊分署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對李男提出「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刑事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在經過調查後,依李男自白、謝姓機師指訴和監視錄影照片等事證,認定李男涉犯《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居罪,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基隆地院法官認爲,李男無故侵入海巡船艦,顯然缺乏法治概念,不過念在李男在警方詢問及檢方偵查中,均坦承犯行,並且有意與海巡署進行調解,雖然海巡署拒絕。

法官認爲李男犯後態度尚佳,判處李男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