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要回歸憲法
(圖/本報系資料照)
520賴總統的就職演說不但未展現總統的高度,對在野黨遞出橄欖枝,甚至在國家認同的基本議題上,回到了他「務實臺獨工作者」的立場,表彰了比蔡英文總統更偏離中間路線的走向,也背離了總統必須對中華民國忠誠的義務。
首先,賴總統當初在總統競選電視辯論時,即曾脫口而出「《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甚至誤認中華民國憲法本文都已經被增修條文取代。然而,賴總統的就職演說不但沒有試圖補救他的憲法學分,甚至反過來意圖曲解《中華民國憲法》爲臺獨憲法,令人感到非常遺憾。
520當天,賴總統在就職演說中,先是彌補了當初的錯誤,引用了中華民國憲法本文第二條「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及第三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爲中華民國國民」,但賴總統卻扭曲憲法,進而表示:「由此可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實則,賴總統故意跳過了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賴總統也故意不提《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爲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的憲法明文,在全體國民前,公然如此斷章取義、顛倒黑白,賴總統大概是第一人。
《中華民國憲法》是於1946年,由全國各省代表參與的制憲國民大會通過,而於次年生效;而且制憲國民大會中,更有18位由臺灣地方議會及協會組織選舉產生的制憲國大代表,也因此,《中華民國憲法》不但對於臺灣人民具有民主正當性,也不可能是臺獨憲法。
這也是民進黨大老謝長廷主張,透過《中華民國憲法》,以「憲法一中」奠定兩岸和平基礎的原因。賴總統宣誓就職時,誓言「必遵守憲法,…保衛國家」,但是就職演說馬上背棄《中華民國憲法》,豈不荒謬至極?賴總統的第一堂憲法課可說是死當!
就職演說原本是賴總統對內建構和諧的政治環境,對外傳遞和平訊息的重要契機。奈何,賴總統錯失良機,只顧着與深綠取暖,無怪乎,連《華盛頓郵報》都質疑賴總統「挑釁度高於蔡英文」;《紐約時報》也質疑他「外交政策協商曆練較少」,「處於更艱困的處境」。
筆者至盼,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總統,能指示黨籍立委修正武力鬥爭路線,早日依據憲法前往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對內修補與在野政黨的關係,對外傳遞和平訊息,完成《中華民國憲法》的補考,纔是人民之福。(作者爲中華民國法律政策協會副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