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寶堅尼「大牛」公開銷燬後 交通將修法沒入車輛拍賣處理
根據消息,交通部在 6/3 預告修法,未來全臺將統一,直轄市應參照公路總局規定,沒入車輛應先公開拍賣,無人受理或不堪用纔可銷燬,最快預計 7 月上路。
此前,臺中一輛 Lamborghini 跑車在 2013 年因違規懸掛其他車輛車牌上路,被警方當場攔查查獲並沒入車輛,面臨銷燬命運,車主不服提告仍敗訴,2016 年底遭銷燬,過程還被錄製成影片,引起廣泛討論。2018 年亦有貿易商進口 Mercedes-Benz S550,因未掛牌即上路2.5公里遭警查獲沒入,在今年3月也遭執行銷燬成了廢鐵。
不過卻有其他超跑車主同樣違規情況或沒驗車就上路,結果卻大不同,部分車輛可以先公開拍賣,車主有機會買回。其原因主要是違規車輛是依照其車籍地沒入車輛辦理,六都直轄市規定沒入車輛直接銷燬,但其他非直轄市縣市則是依照「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沒收的車輛應於規定限期內裁決,並於裁決確定後3個月內公開拍賣,公開拍賣無人受理或不堪用不適宜拍賣,纔可銷燬。
爲了解決法規二制問題,交通部遂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全臺統一規定,未來直轄市應參照公路總局規定,沒入車輛裁決後,應先公開拍賣,無人受理或不堪用不適宜拍賣纔可銷燬,相關新規定預計7月1日起上路,屆時直轄市可參照公路總局規定訂定相關辦法,至於直轄市新規定實施日期,則依照其修訂相關辦法作業時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