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跟蹤騷擾防制法》讓你不能再追求人了嗎
▲《跟蹤騷擾防制法》行政院版草案規定,如果反覆持續地做違反他人意願的行爲,讓被跟蹤騷擾的人感到恐懼,而干擾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有可能犯法。(圖/視覺中國)
今(2021)年4月22日剛出爐的《跟蹤騷擾防制法》(下稱《跟騷法》)行政院版草案規定,如果反覆持續地做違反他人意願的行爲,讓被跟蹤騷擾的人感到恐懼,而干擾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有可能會被警察告誡、核發保護令,甚至被判刑。
《跟騷法》網友疑惑來解答
許多網友怒稱這部法律如果通過,就不能跟心儀的對象有情感上的交流,會讓已經名列生育率倒數第一名的臺灣,少子化情況更加雪上加霜。但真的是如此嗎?我們整理了幾個常見的問題,來破除大家的擔心與疑慮。
疑惑1:約吃飯要請客已經很可憐了,約不成還會被告?
錯,如果只是試探性地詢問對方要不要一起吃飯、出去走走,是不會被告的。只有被對方拒絕後,一而再且再而三的「盧小小」,反覆持續地一直問、一直問、一直問,纔會有被告的可能。
疑惑2:天天送喜歡的人一朵玫瑰花,也會被告?
如果對方也喜歡你,那這樣的行爲就叫做浪漫,但不喜歡就是變態了。如果已經被制止的話,也請停止這樣的行爲。送花或送禮表面上好像是不求回報地爲對方付出,但對方表示不想收後,還是「反覆持續」的送花或送禮,其實也是一種騷擾行爲喔。
疑惑3:在喜歡的人工作場所或住家樓下等,想要接他上下班也不行?
喜歡一個人,就會想讓對方不受風吹日曬雨淋,但如果你每天想要接送的舉動,已經讓對方「心生畏怖」,讓人害怕到不敢出門上下班,「影響對方的日常生活」,也是會被告喔。你想爲他遮雨,但其實你就是造成他全身淋溼的颱風天。
基本上要「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爲」纔會被認定是跟蹤騷擾行爲,游泳速度有快有慢,總不可能一直跟在特定性別的泳者後面遊,如果對方慢下來就跟着慢下來,對方遊快一點又跟着快,對方變換水道就跟去,這就是跟蹤騷擾行爲,一般游泳可不是這樣的喔。
雖然發傳單或推銷看起來可能符合條文裡面所說的「展示其他物品」,但發傳單或推銷應該不會是「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爲」,而且也不會「使之心生畏怖」,所以不必太擔心喔。
疑惑6:用line敲喜歡的人會觸犯《跟騷法》嗎?
人家不迴應還一直line纔算,重點是「持續反覆施行」line對方的行爲,對方已經表示不要敲了,再繼續line,就非常有可能是跟蹤騷擾行爲。有時候退一步海闊天空,放棄一棵樹,還有一整片森林等着你。
如果是用正常的追求方式,或偶一爲之根本不需要擔心。像上面舉例的,網友們把這部法的適用範圍想的太寬,不是所有追求行爲都是跟蹤騷擾行爲,要對「特定人」、「違反其意願」、「持續反覆施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爲」、「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纔有可能會被認定是跟蹤騷擾。
被跟蹤騷擾了要怎麼辦
《跟騷法》補足了性別暴力防治的最後一塊拼圖,可以即時制止加害者繼續跟蹤騷擾受害者。如果被跟蹤騷擾,首先務必先報警處理,警察可以用「書面告誡」加害者,要求他馬上停止跟蹤騷擾行爲。
在被告誡的兩年內,如果加害者再爲跟蹤騷擾行爲,被害者、檢察官與警察都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加害者繼續跟蹤騷擾,保護被害者的人身安全。若加害者進一步違反保護令,會被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等刑事處罰。對於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之虞者,法院可以裁定預防性羈押,避免被害者不斷被騷擾、甚至被殺害的憾事發生。
總而言之,曖昧或是追求與被追求之間,也是有一定的分寸,逾越了分寸,就很有可能是跟蹤騷擾行爲。如果對方明確拒絕或委婉地已讀不回及未讀未回,就不要反覆試着聯繫了,這也是《跟騷法》爲我們畫上追求的界線。被騷擾的人遇到跟蹤騷擾時,有法律作爲後盾與安全網;追求者也別讓自己被貼上跟蹤騷擾犯的標籤,瀟灑的放手,會有更寬廣的天空。過得幸福,讓對方後悔錯過你,也是一種很棒的報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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