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SARS列第五類傳染病! 疾管局定名新型冠狀病毒
中東地區最近出現「類SARS」新型冠狀病毒,造成1人死亡,引起高度關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27日上午招開專家會議,決議將此疾病定名爲「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並列爲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籲請醫師多加註意疾病。疾管局同時也在網路上增開專區,歡迎民衆使用查詢。
▲圖爲SRAS病毒,非新型冠狀病毒。(圖/取自網路)
世界衛生組織24日發佈公告說,一名49歲卡達男子近期從烏地阿拉伯回到卡達後,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症狀,後轉入英國倫敦一家醫院的重症監護室。英國衛生防護局確認他感染的是一種新型冠狀病毒,跟導致2002年冬到2003年春肆虐全球的傳染性SARS病毒同屬一個「家族」。
後來丹麥也傳出數個病例,但26日最新檢測結果顯示,丹麥境內6個「新型冠狀病毒」疑似病例全部排除,均確診爲普通流感。這6名患者中,一名最近去過卡達,一名曾去過沙烏地阿拉伯。5名患者中有4人來自同一個家庭,其中一名家庭成員最近去過中東地區。
疾病管制局除將此病列爲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也表示現階段疫情對臺灣爲低度風險,並籲請醫師在發現疑似病例時,應在24小時內通報衛生單位。照護人員與接觸者除應採取適當呼吸道防護外,並應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包括髮燒、咳嗽等呼吸道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7日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