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率先應用在精準武器

雷射武器經過50多年的研發,已逐漸成熟。(摘自美國海軍)

現代人對於雷射已相當熟悉,不到100元就能買到一支紅光雷射筆,甚至花多一點錢,就能入手能量更高的綠光、藍光雷射筆,其威力已經可以燒灼紙張。那麼更高能量的雷射是不是可以當武器?這也確實是目前各國軍事工業的研發方向,並且也略有所成,甚至已經進入實戰。

雷射的發展起於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他在1917年提出的《關於輻射的量子理論》,成爲雷射發展奠定理論基礎,而雷射(laser)這個詞的來源,其實就是「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受輻射刺激而放大的光)的縮寫。不過從理論到實現也非常困難,直到1960年,美國物理學家泰奧多.梅曼(Theodore Maiman)才成功研製出第一臺可操作的紅寶石雷射。

雷射的出現立即實現人們對未來武器的想像,各種科幻影視作品立即出現各種雷射槍、死光槍。不過,要形成高溫燒灼效果的雷射光是極其困難的,因此在早期的應用上,主要用於測距、標靶和通訊,比如在1969年人類首次登陸月球的「阿波羅11號」任務,太空人就在月球表面上安裝了一面雷射反光鏡,可以接收並反射來自地球的雷射光,科學家也就因此可以極準確的計算地球到月球的距離。

而在軍事應用上,雷射則率先應用在精準武器方面,包括「舖路炸彈」(Paveway Bomb)、「地獄火飛彈」(AGM-144 Hellfire)、銅斑蛇砲彈(M712 Copperhead),都是極有名的雷射精準武器。並且可以修改雷射光的波長,實現多枚雷射導引炸彈,打擊不同的目標。

美國在1980年提出的戰略防衛先期(Strategic Defense Initiative,SDI),試圖在太空部署雷射武器,被稱爲星際大戰計劃。(圖/DoD)

到了1980年代,雷射切割機已經相當成熟,證明雷射光的高溫可以熔蝕金屬,這使得美國國防部又開始研究雷射武器化的可能性,其中最知名的就是美國雷根時期,所期提出的「戰略防禦倡議」(Strategic Defense Initiative,SDI),又稱「星戰計劃」。

1983年,美國總統雷根表示,鑑於蘇聯的蘇聯洲際彈道飛彈(ICBM)的威脅,美國有必要發展擊落飛彈的防禦系統,其中雷射武器就扮演關鍵角色,又分成:

陸基雷射武器(GBL,Ground-Based Laser):研究以高功率化學雷射從地面摧毀來襲的飛彈。

天基雷射武器(SBL,Space-Based Laser):計劃在地球同步軌道上部署雷射衛星,以便在飛彈發射初期就加以摧毀。

機載雷射武器(ABL,Airborne Laser):在飛機上安裝雷射武器,以攔截敵方飛彈。

由於技術限制和高昂成本,直到1990年,SDI計劃多數都僅止步於實驗室階段,實際的成果並不多,但是它卻以一種意想不到的方式,幫助美國打贏冷戰,那就是蘇聯也跟進研發雷射武器,卻因此導致蘇聯財政破產。(更多精彩內容請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