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驅逐3名大陸外交人員 中國大陸稱保留反制權利
針對立陶宛驅逐三名大陸外交人員,大陸外交部除表達強烈譴責,並稱將保留對立陶宛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美聯社)
立陶宛日前宣佈驅逐三名中國大陸駐立陶宛代辦處工作人員後,北京批評立陶宛此舉「粗暴挑釁」,除表達強烈譴責,並稱將保留對立陶宛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
大陸外交部網站2日以發言人發表談話的形式迴應此事時說,立陶宛外交部11月29日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宣佈將中國駐立代辦處有關外交人員列爲「不受歡迎的人」,要求限期離境。中方對此粗暴挑釁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該發言人稱,立方在涉臺問題上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背棄兩國建交公報中所作政治承諾,導致中立關係陷入嚴重困難。中立關係降級三年來,立方反而變本加厲,一再破壞雙邊關係。
發言人指出,中方要求立方立即停止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停止爲中立關係製造困難。中方保留對立方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
發言人還說,希望即將成立的新一屆立政府順應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切實恪守一箇中國原則,爲中立關係正常化積累條件。
立陶宛外交部11月29日發聲明,將三名中國代辦人員列爲不受歡迎人物,指這三人違反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立陶宛法律,但未提供進一步細節。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是一項界定獨立國家間外交關係框架的國際公約。
立陶宛外交部在聲明中說,相關人員沒有身分認證,限定他們在一週內離境。
立陶宛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莫圖扎斯接受公共廣播電臺採訪時說,此事屬於程序問題,與間諜活動無關。「這是外交慣例,這些人員的身分認證已失效。駐某外國的外交人員必須擁有身分認證。」
2021年11月,立陶宛允許臺灣在其首都維爾紐斯開設以「臺灣」爲名的代表處,引發北京強烈不滿,雙方此後互撤大使,令雙邊關係陷入低谷。北京之後還對立陶宛實施貿易制裁,直至去年11月才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