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中國式現代化拓展憲法研究視角(學術隨筆)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
苗連營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定和實施憲法,是人類文明進步的標誌,是人類社會走向現代化的重要支撐。”中國式現代化形塑着我國憲法的價值譜系、規範結構和制度形態,我國憲法以其至上的法律地位和強大的法治力量爲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二者深度交融、良性互動,不僅爲深刻認識中國式現代化提供了獨特的憲法視角,也爲加強中國憲法理論研究提供了豐沃的本土資源。
中國式現代化是黨領導人民歷經千辛萬苦、付出巨大代價探索出來的。我國憲法始終同黨領導人民進行的不懈探索和創造的偉大成就緊密相連、同黨領導人民開創的發展道路和取得的成功經驗緊密相連,是黨領導人民長期奮鬥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我國憲法的這種生成邏輯決定了憲法作爲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明確規定“把我國建設成爲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現代化成爲我國憲法的重要內容。加強中國憲法理論研究,要拓展新的研究視角,從中國式現代化的維度更好把握我國憲法的本質屬性、基本特徵和發展規律,更好理解我國憲法的價值理念、功能定位和制度邏輯,從中國式現代化中汲取思想文化養分和規範建構資源,爲保障憲法全面實施提供憲法理論支撐。
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是符合中國實際、體現科學社會主義基本原則的現代化。我國憲法是具有鮮明社會主義性質的憲法,在我國憲法發展史乃至世界憲法制度史上都具有開創性意義。社會主義在我國憲法文本中不僅是一個反覆出現的重要概念,更有着明確的規範意涵和完整的制度建構,體現爲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制度安排。比如,我國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確認了黨在國家政權結構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核心地位,成爲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在傳統的憲法學研究框架外,中國式現代化維度提供了深化理解我國憲法中社會主義概念的新思路、新視角。
中國式現代化堅持以人民爲中心,強調現代化的本質是人的現代化,以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爲價值旨歸。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維護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願、保障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人民性是我國憲法的精神內核和鮮亮底色。我國憲法不僅確立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憲法原則,奠定了全過程人民民主制度體系的制度根基,而且作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莊嚴承諾,規定了公民廣泛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在國家根本法層面彰顯了對人的現代化、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追求。如果只是侷限於研究憲法中公民基本權利的體系及其法律內涵等分散化的問題,就難以全面、準確、深刻認識我國憲法是真正意義上的人民憲法。
中國式現代化既有各國現代化的共同特徵,更有基於自己國情的中國特色。在我們這樣一個趕超型的後發現代化國家,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我國憲法不僅以總括性、綱領性的規定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中發揮着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而且通過確立一系列促發展、保善治的基本國策,建立一整套協同高效的國家治理體系,特別是規定“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力提升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爲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的奇蹟提供了重要前提。從中國式現代化的維度,能夠更加深入地研究和把握我國憲法的制度優越性所在,更加清楚地看到我國憲法是一部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證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爲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了中國智慧、中國方案。
憲法是現代文明的根本法律載體,憲法形態是人類文明形態的最高法律表現形式。憲法植根於特定社會土壤和歷史文化傳統,是一個國家現代化進程漸進式發展、內生性演化的結果,特定的現代化道路孕育和形塑着不同國家憲法的不同價值取向、規範內涵和實踐特徵。我們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爲指導,把我國憲法置於中國式現代化歷史進程中觀察,結合中國式現代化的理論和實踐,分析憲法與中國式現代化中國特色、本質要求、重大原則等的相互關係、相互影響。這必將提出新的憲法理論問題,催生新的憲法研究成果,使我們能夠跳出單純法學視野的侷限,從法學、歷史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多學科交叉視角更加全面地研究和認識我國憲法。
(作者爲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人民日報》(2024年12月02日 第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