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毛寶貝食安也出包 新北動保處查獲35件標示不符

記者孫曜樟/新北報導

近來毛寶貝食安問題頻傳,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民衆檢舉林口竹林路寵物店疑似以分裝的方式販售寵物食品經動人員前往稽查當場查獲35件不符合動物保護法第22之5條的寵物食品標示規定,並已勒令限期改善,違者最重可罰15萬元,同時也呼籲飼主購買寵物食品,應挑選標示清楚有信譽公司出品

新北市動保處接獲民衆檢舉,展開市售寵物食品抽查,發現位於本市林口區竹林路的某寵物店,以分裝的方式販售寵物食品,店內飼料堆積如山,現場查獲標示不明飼料琳瑯滿目,並有分裝機器、飼料包裝袋及自制標籤等,分裝手法專業業者辯稱是合法分裝商,標籤上印有分裝商「永X昌」有限公司字樣,分裝進口寵物食品以美國法國進口爲主。

動保人員懷疑可能混充不明飼料來源,且現場很多小包裝飼料未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標示,查出35件違規商品,有的僅標示品名、有效日期,有的甚至什麼標示都沒有,違規態樣以「品名」、「製造、加工業名稱地址電話」、「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保存方法條件」、「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等,均未依規定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居多,皆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毛寶貝食安也出問題,新北動保處接獲檢舉在林口查獲35件食品標示不符。(圖/新北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即使是大包裝分成小包裝販售,還是要完整標示」,如果期限內仍未改善,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規定,違者最重可罰15萬元。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寵物食安一直是動物福利議題熱門話題,民衆選購寵物食品時應注意不要購買標示不明寵物食品,並依家中寵物體型食量選購適當容量寵物飼料,切勿因便宜而購買過大包裝寵物食品,才能讓毛小孩吃得安心。若須購買特殊處方飼料,則須請獸醫評估犬隻身體狀況後再給予餵食。飼主在寵物店買分裝飼料的時候小心注意架上的商品是不是依規定標示、是否有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的商品,才能避免讓毛寶貝吃到有問題的寵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