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選舉外包公司 遭爆積欠20萬加班費拒付!

▲羅小姐控訴連勝文競選外包公司積欠加班費。(圖/記者楊佳穎攝,下同)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在2014年參選臺北市長期間,將競選事務外包「理想顧問公司」,但19日卻有一名羅小姐出面控訴,該公司至今尚未給付加班費等薪資達20萬元,拿着出勤紀錄老闆志豪協調,黃還囂張反嗆「來告我阿」;臺灣工人先鋒協會籌備委員林奕志則要求勞動局應有積極作爲,依法命令理想公司限期給付積欠薪資。

羅小姐今日上午在社民黨立委參選人博雅、臺灣工人先鋒協會籌備委員林奕志陪同下,於臺北市政府大門召開記者會,並向勞動局遞交陳情書。羅小姐表示,2013年起受僱於理想公司從事設計工作,直到2015年1月離職,公司從未給過加班費,尤其是去年九合一選前3個月,幾乎天天上班、天天加班。

林奕志指出,去年底收到羅小姐及其他3位員工申訴,在選舉期間不僅禁止員工休假、長時間加班,還積欠勞工大量加班費,完全違反勞基法,4人總積欠加班費達40萬元;經數次協調,其中3位已與公司達成和解,但公司老闆卻因個人好惡,仍不願支付羅小姐違法積欠的加班費,甚至對羅小姐嗆聲「來告我啊!」,行徑相當惡劣。林奕志認爲,勞工局經勞動檢查後,已確認理想公司違反勞基法,應能本其法定權責和幫助勞工立場,依《勞動基準法》第27條「僱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命令理想公司限期給付薪資,以落實勞動法令、伸張勞工正義,「這是勞動局的責任!」

對此,勞工局表示,之前陳情人有來申請調解,4月份進行勞動檢查後也發現該公司沒有自備出勤紀錄等4項違反勞基法,並在6月做出裁處;而《勞動基準法》第27條原則上必須是金額非常明確的情況下,才能依法做限期給付動作,若能明確提出出勤資料,後續會帶回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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