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門檻要跨過93萬人! 反同婚發動全民公投考驗很大
▲釋憲結果出爐,多個反同團體在司法院外高舉白布條抗議。(圖/記者林裕豐、楊佩琪攝)
對於大法官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或立法,時限過後若未完成,同性伴侶可直接結婚。反同婚團體要求交付全民公投,但根據《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分3階段,其中在連署部分,必須達到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人總數百分之5以上,也就是93萬9150人。
對於釋憲結果,下一代幸福聯盟、安定力量及臺灣公民權團結組織等反同團體都難以接受,24日在司法院前怒喊「程序不公」,要求交付公投,並撕毀「釋憲結果」字條,情緒相當悲憤。
下一代幸福聯盟25日宣佈2項公投題目,邀請全民參與公投連署,包括,「你是否同意婚姻應限定一男一女的結合?」以及「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期盼能用具體行動捍衛臺灣人的婚姻家庭及下一代的教育。
▼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多數民意!下一代幸福聯盟發動全民公投。(圖/翻攝自下一代幸福聯盟)
全民公投適用在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以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首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5以上(2016年總統、副總統投票,選舉人數爲1878萬2991人,千分之5爲9萬3915人);將提案人名冊,及相關資料交付主管機關,並通過審覈後,公投即完成提案。
接着,行政院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應審議公民投票提案事項之適法性,待完成提案後,即可進入連署程序,連署人數若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5以上(93萬9150人),就能進行正式投票。
最後,全民公投結果中,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2分之1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2分之1同意者,即爲通過。只要投票通過,全國或地方的行政、立法機關,應配合調整相關政策法令。
不過,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指出,他們理解公投的門檻很高,但是現在不發動,不可回覆重大的損失即將發生,此案不應讓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多數民意,因此選擇在此時即刻發起全民公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