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兩名原副廳級幹部被提起公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微12月26日消息,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卜世傑涉嫌受賄案,王尚君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卜世傑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省瀋陽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卜世傑(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新民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新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卜世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新民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卜世傑利用擔任瀋陽蒲河新城服務一局局長、沈北新區發展和改革局局長、瀋陽蒲河新城管委會副主任、瀋陽市沈北新區副區長、瀋陽市遼中區區長、瀋陽近海經濟區管委會主任、瀋陽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便利,爲多個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款撥付、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王尚君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遼寧省盤錦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王尚君(副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尚君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遼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尚君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犯罪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身爲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