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將精準管理 信用級別簡化爲3類

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精準管理 信用級別簡化爲3類。(圖/達志影像)

大陸海關總署爲完善企業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進貿易安全與便利,於日前公告《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取代2018年海關總署令第237號。勤業衆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今(28)日表示,徵求意見稿進一步簡化企業海關信用等級爲「高級認證、認證企業、失信企業」三類,以及更明確各海關級別之差別管理措施

徐曉婷說明,現行法令大陸海關係將企業區分爲「高級認證企業、一般認證企業、一般信用企業及失信企業」四類,對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分別進行相應的管理措施。由於原本「一般認證企業」對於企業的便利效益較不顯著,徵求意見稿將原有「一般認證企業」與「一般信用企業」 合併爲「認證企業」,未來「認證企業」只要在海關注冊登記或者備案即可,「高級認證企業」則維持需要申請認證。爲降低「高級認證企業」的審覈壓力,徵求意見稿將原本每3年重新認證一次的規定,延長爲5年。

「高級認證企業」除了維持現有九項優惠待遇和通關便利措施之外,亦整合原列於其他法規之下列便利措施:

一、進出口貨物平均查驗率、檢驗檢疫抽批比例在認證企業平均的20%以下;

二、出口貨物原產地調查平均抽查比例在認證企業平均抽查比例的20%以下;

三、優先辦理進出口貨物通關手續、海關注冊登記或者備案,以及相關業務手續。

「失信企業」則繼續適用現行八項嚴格管理措施外,亦整合進出口貨物平均檢驗檢疫抽批比例應在80%以上之規定。此外,徵求意見稿新增「信用修復」條款,對於企業主動糾正失信行爲,可以向海關申請「信用修復」,但信用修復適用範圍方式程序則將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

徐曉婷提醒,大陸臺商應檢視自身海關信用等級與關務合規性,平時對內應健全關務管理,指派專人負責海關業務,並執行關務內控稽覈;對外即時掌握最新海關法令、關注海關稽查重點,有效掌控並降低中國大陸企業的關務風險建議符合條件的中國大陸企業積極申請「高級認證企業」,以享受海關給予的優惠待遇和通關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