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禮讓釋憲訴訟代理人名額 吳思瑤:無法接受臨時報告事項強行表決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針對國會改革釋憲案立法院機關代表、訴訟代理人選,立法院長韓國瑜今(5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綠營希望機關代表推派秘書長等中立代表,韓國瑜則裁示交院會處理。但今日下午院會開始前,民進黨團讓步,照韓國瑜預擬的協商決議通過,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兩權相害取其輕,民進黨對釋憲案充滿信心,願意禮讓藍白成爲機關代表。吳也指出,國民黨一度想用臨時報告事項,將原本沒有列在院會報告事項的議程,利用粗暴程序逕付立法院表決,若成真,程序委員會都可以關門,這就是天下大亂的作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等四個憲政機關,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下午將就暫時處分進行準備程序,憲法法庭也通知立法院推派代表三人、訴訟代理人三人、鑑定人二人,爲此,韓國瑜今(5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綠營希望機關代表推派秘書長、議事處處長、院長等中立代表,部分白委認同,藍營也認爲可由院長指派,韓國瑜最終則宣示,相關事宜無法達成共識,站在我們的立場是循例辦理,等一下交給院會處理。
今日協商開始時,韓國瑜就拿出預擬好的協商結論交由各黨團,內容載明由國民黨團推薦兩位、民衆黨團推薦一位擔任聲請案含暫時處分之訴訟代理人,本院機關代表也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
對此,吳思瑤表示,今天協商纔剛坐下,就看到預先擬好協商結論在桌上,協商還沒開始,就有個協商預擬結論代表什麼?恐怕韓國瑜已經有了預設立場,正因爲這是立法院重要事項,才需要召集朝野協商,如果不協商就有結論,這是什麼協商?民進黨團三長一開始就清楚的對韓國瑜提出抗議,不希望國會擴權法案的後遺症如此之大,希望未來都不要再讓這種惡例成爲慣例、常態。
吳思瑤指出,協商的議案核心,就是有關國會擴權法案的釋憲,討論立法院的機關代表應當指派誰,民進黨團不會爭取立法院的機關代表,因爲民進黨團是釋憲案的聲請方,更重要的是,是因爲黨團認爲立法院是中立、公正的,應該對國會擴權法案違憲或合憲不應有預設立場,立法院的機關代表應該由立法院官方人員,如秘書長周萬來、法制局主任這類的專業幕僚人士,本身沒有政黨政治,也沒有預設前提的立場。
吳思瑤表示,韓國瑜協商發下來的結論,也就是國民黨想要表決的協商結論,立法院的機關代表要由國民黨推派兩位、民衆黨推派一位的產生方式,民進黨主張機關代表應該公正中立,不應由政黨代表產生,立法院還有無黨籍委員,這個釋憲案本身不是隻有藍白跟民進黨間的對立、意識型態不同、憲政主張的差異而已,這個釋憲案的核心是攸關人民權利受到戕害,所以不應該由政黨指派代表作爲立法院的機關代表。
對於讓步決定,吳思瑤表示,兩權相害取其輕,最終民進黨願意做出讓步,願意簽署協商結論,因爲民進黨團認爲,大法官們絕對會有非常透徹且專業的憲法判斷,民進黨願意禮讓機關代表,就讓國民黨、民衆黨擔任,民進黨對釋憲案充滿信心,也不會因爲沒有民進黨的機關代表就會吃虧,雖然制度不合理、不公正,但願意禮讓藍白成爲機關代表。
吳思瑤也強調,更重要的理由是,不能在立法院創下法律程序的惡例,大家知道在立法院會要表決的任何一個議案,不論朝野有沒有共識、需不需要表決,都要經過程序委員會排案,纔會列入議程進行處理,可現在國民黨現在竟然要用臨時報告事項,將原本沒有列在院會報告事項的議程,利用粗暴程序逕付立法院表決,這是過去到現在都難以被接受的,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的作法,韓國瑜主持的立法院難道又要創下離譜惡例?
吳質疑,如果今天這個案子可以被強行表決,表決的結果已經不重要了,民進黨對釋憲結果有信心,願意主動禮讓機關代表,但是如果讓這樣的議案用臨時報告進行表決,這代表以後立法院都能循慣例,只要哪個政黨提出,程序委員會都可以關門,這就是天下大亂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