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推動糧食產銷省際補償 須釐清產需缺額、補償標準兩指標

中共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日前提及,要探索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摘自新華社)

中共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日前提及要探索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大陸農業農村部農研中心研究員張照新表示,該機制核心是根據各省的糧食消費與生產之間的差距,建立利益補償的制度性安排;而未來要落實須釐清兩個指標:各省的糧食產需缺口數的計算方法,以及補償標準。

澎湃新聞報導,探索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成爲今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糧食安全方面提出的新舉措,其核心是根據各省的糧食消費與生產之間的差距,建立糧食調入省對糧食調出省進行利益補償的制度性安排。

「之所以提出這個補償機制,其根源在於糧食產業與其他特色產業存在的收益差距。」張照新稱,與其他果蔬茶等特色作物相比,糧食生產產值低,產後加工業也多屬於利潤率相對較低的行業,造成不僅是種糧農民的畝均收益低,地方政府的稅收也比較少,也形成長期以來的「糧食大縣、財政窮縣」格局。

張照新認爲,這次提出探索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利益補償機制,意在更好地緩解這個格局。然而,未來落實這個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仍需要解決兩個關鍵問題。

一是各省的糧食產需缺口數的計算方法。如果以各省糧食調進調出資料爲依據,儘管目前對這個資料可以給出大致估計,但得到各地公認有難度。同時,部分糧食主產省由於轉化爲畜產品出口,可能對按照糧食實際流通資料進行補償也會有不同意見。如果根據各省常住人口數量與糧食生產量的資料覈算,計算方法相對簡單,資料更容易獲得,但不同收入羣體、城鄉之間的人口食物消費結構存在差異,人均糧食消費量存在差距。各省也會有不同意見,但取得共識相對容易些。

二是補償標準。這個標準估算難度很大,估算方法有多種,比如按照畝均產值、全產業鏈產值等角度進行估算,但取得共識很困難。可能需要中央根據糧食產業與特色產業的綜合效益進行估算,給予一個適當的補償標準。也可以引入市場機制,構建省際糧食調進調出指標交易的市場化平臺,由各省自發進行磋商交易。

張照新也直言,糧食產銷區省際利益補償機制的建立,可以透過增加糧食主產區發展糧食產業的積極性,從而減輕糧食主銷區強行推動農民種糧的壓力,但是仍可能難以真正扭轉「產糧大縣、財政窮縣」的格局,因爲這種格局背後有更多更深層次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