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納豆遺失的iPhone 4 被判5個月
▲納豆在演藝圈人緣好,圖爲安心亞發片記者會現場,納豆買百張CD助陣。(圖/美妙音樂)
藝人納豆本名林鬱智,2011年擔任Selina與阿中婚禮主持的時候,不慎遺失當時市價2萬6900元的iPhone 4手機,最近查出是被當日呂姓賓客撿走,轉賣給謝姓通訊行業者,而謝男也未依慣例登記資料,因此臺北地院依據贓物罪判處謝男5個月有期徒刑。
呂姓男子撿走手機後,拿到臺北市萬華區通訊行估價,以臺語稱「這是濁的」(臺語,意指來 源不乾淨),表明這支手機是撿到的。通訊行的謝男因此沒依照慣例登記呂男的身份資料,以新臺幣9000元收購。但是庭訊時,謝男否認知道手機是贓物,稱手機是水貨鎖碼版。
法官認爲謝男貪圖小利,依贓物罪判處5個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而撿走手機的呂姓賓客則已在101年11月就被臺北地院依據侵佔遺失物罪判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