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這險小心喝酒出事 產險業將對保戶加速追回理賠金

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保險可以讓保戶做爲轉嫁風險補償工具,但酒償險這張保單,面臨刀刃難解的結,儘管可以保障酒駕肇事車禍中的受害人,但也可能反而讓車主易輕忽酒駕的後果社會屢傳酒駕重大傷亡事故保險局也要求各產險公司要積極主張代位求償」,向酒駕肇事的保戶,討回保險金

民衆買保險時應該會注意到保單條款上寫的「除外責任」,也就是說當保戶懷孕或是從事一些危險行爲等的狀況時,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用履行理賠保險金的責任,其中「酒醉駕車」這個狀況,在很多保險商品上被列爲不保、無須理賠的除外責任。

不過,一般被稱爲酒償險的「第三人責任保險酒類影響車禍受害人補償附加條款」,偏偏就是理賠保戶喝酒駕車肇事後,賠償車禍事故中的受害人。但保戶飲酒吐氣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0.25亳克者,保險公司便不會給付這筆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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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償險過去因爲被認爲助長車主喝酒開車上路,金管會保險局當時覈准這張保單商品前,要求業者加註「向保戶代位求償」的但書限制,就是爲了讓保戶清楚瞭解酒醉駕車肇事自負責任結果,連保險也難提供財務面的幫忙。

近日保險局特別要求產險公會,督促各產險公司在這部分的法律代位求償權的成效,還需更加把勁向酒駕肇事的車主,討回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