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臺軍售的“刺蝟2.0”是這樣出臺的
(原標題:觀察者網一週軍評:美國對臺軍售的“刺蝟2.0”是這樣出臺的)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席亞洲】
本週,美國政府連續批准兩項對臺軍售提案,出售的武器主要包括:MGM-168戰術導彈及M142發射車、“魚叉”陸基反艦導彈,以及AGM-84“斯拉姆-ER”空射巡航導彈。此外還有相對而言不那麼引人注目的是一批MS-110多光譜偵察吊艙,供臺灣購買的MQ-9“死神”無人機使用。
這是今年美國批准對臺灣的又一波較大金額的軍售項目。
美國對外軍售的歷史悠久,可以說是美國插手世界事務的一個重要工具。在很多歷史事件當中,他們可以通過周密的籌劃和技術上的壓倒性優勢,讓這種軍售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最典型的就是在阿富汗戰爭期間向巴基斯坦提供F-16戰鬥機和向反蘇游擊隊提供“毒刺”防空導彈。2007年好萊塢還專門把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拍攝成了電影《查理·威爾遜的戰爭》,由湯姆·漢克斯、茱莉亞·羅伯茨等大牌影星出演,推薦各位去看一看,也可以理解美國這類對外軍售活動的“玩法”。
金錢女色、權力鬥爭、間諜特工的“主菜”,加上一些大國博弈和技術變遷的“作料”……美國對外軍售就是這樣玩的
長期以來美國對臺軍售都分兩種,一種是“美國要賣”的,一種是“臺灣要買”的,這裡面很多時候雙方會碰不上。
比如,1979年因爲中美建交,美國取消原本已經確定了的對臺灣提供F-4E戰鬥機的方案。之後就出現了大家都耳熟能詳的向臺灣提供F-20“虎鯊”戰鬥機的方案。
這個方案剛提出的時候可以說是“美國要賣”和“臺灣要買”都能碰上,但這裡面格魯曼公司臨時出花樣,運動了國會議員,試圖把這個飛機推銷給美國空軍。而這和空軍當時正在推進的F-16項目正面對撞。
結果當時在國會要求下空軍做了一個“對比研究”,不出所料的,他們得出的結論是F-20的性能遠不如F-16,不能符合美國空軍未來的需求。順便的,空軍覺得如果F-20被用來對外銷售,始終是對F-16的威脅,最後F-20項目整個下馬,格魯曼從此退出戰鬥機行業。
而臺灣也與這種先進輕型戰鬥機“失之交臂”。
F-20戰鬥機
順便提一句,作爲補償,美國增加了對臺灣出售F-5E戰鬥機零部件的數量,使臺灣能夠製造更多的這種飛機,而這其中的一架在本週墜毀。
後面咱們再說這事兒。
F-4E、F-20這是美國政策變化導致臺灣惦記很久而買不到,類似的事情還有當初的“田丹”級護衛艦上使用“宙斯盾”系統、以及臺軍90年代向美國求購F-16C,美國都以各種原因,拒絕出售。而美國向臺灣出售的AIM-120導彈更是長期存放在關島,直到21世紀初,確信解放軍裝備了R-77導彈,才運到臺灣。
而反過來也有另一種,美國認爲臺軍需要,或者想要向臺灣推銷,而臺灣出於種種原因最後沒有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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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最典型的是2001年小布什批准的一個“超級大單”,其中包括:8艘柴電動力潛艇、MK.48魚雷、M-109A6“帕拉丁”自行火炮,以及MH-53“海種馬”掃雷直升機、愛國者3導彈等,總價值180億美元。
臺灣“海龍”級潛艇雖然性能在當時尚算不錯,但畢竟就那麼2艘
由於臺灣這邊,一方面經費上沒法吃下這麼大的單子,另一方面臺軍當時也沒進行如此“大躍進”的壓力,所以最後這其中大部分項目沒有落實。
此外就是馬英九時期美國推銷F-16C,在雙方几乎談成的情況下最後改成了把F-16A改裝爲F-16V。
這樣的事情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挺尷尬的,出現這種情況的基本原因是當時臺灣面對解放軍的實力差距和兩岸關係都還沒有今天這樣讓他們無可迴避,所以臺灣覺得自己挺穩的,而美國對臺軍售的路徑也基本和前面提到的《查理·威爾遜的戰爭》裡那樣,基本上是由“商業人士”和部分國會反華議員主導發起,他們和臺灣軍購的相關利益集團互相碰一碰,在這個過程中雙方都只考慮自己的利益,沒怎麼實際考慮這些武器臺軍到底需不需要,或者說買了以後對臺軍的實力到底有多少提升什麼的。
當然了,美國政府和軍方還是要考慮這些東西是否會違揹他們的現行政策——也就是在“八一七公報”和“對臺灣關係法”之間來回遊走。
這樣就形成了臺灣和美國之間軍購總是出這類雙方講話不在一個頻道上的尷尬情況。
但到了現在事情有些變化,在大陸軍事實力已呈壓倒性優勢,美國對臺軍售已經不可能“四兩撥千斤”的今天,美臺之間再用這種鬧笑話一樣的方式來進行溝通就顯得不太合適了。
臺灣F-5E現在的航電系統基本比照美國海軍作爲“假想敵”的F-5N
美國防務圈的一些人開始正經與臺灣軍方做比較專業的接觸,而不再是僅僅考慮能從中賺多少錢的軍火商和想着能從中撈多少錢的政客。
這一接觸不要緊,那些以爲臺灣擁有一支“專業化的精銳軍隊”的美國防務圈人士,在過去幾年裡其實是“重新發現”了一個現實世界中的臺灣。
他們發現,臺軍的整個軍備體系,除了美軍爲他們精心設計過,並且手把手教出來的一些部分,比如臺灣空軍戰鬥機部隊,還算是比較符合美軍的想象,其他部分簡直就是“沒眼看啊”……
陸軍,人員填不滿編制,30%的坦克沒人開;海軍,裝備老舊失修,缺乏實戰能力;即使是最強的空軍,也只有戰鬥機部隊素質還行,電子對抗、指揮控制這些領域落後得讓美軍驚訝。
“草莓兵”的素質實在是名聲遠播,美軍也已經認識到了
在這樣的“文化衝擊”之下,美國專家提出了一系列“應急方案”,這就是臺灣“刺蝟化”的“1.0版本”,蘭德當時的報告就建議臺灣採取“非對稱作戰”,臺灣不是號稱有組織200萬預備役的能力嘛,那先把陸軍員額恢復到三五十萬總沒問題吧?然後給他們裝備上萬發“標槍”反坦克導彈,大量的火箭筒什麼的,靠這些雜牌軍在巷戰中和解放軍耗時間;空軍,你維持一支小規模的空軍就行,反正也已經奪取不了制空權了,乾脆買一批裝在“悍馬”上的機動式防空導彈打游擊,零敲碎打,但求給解放軍空軍制造一些損失;海上,搞一批“微型潛艇”,專門給岸艦導彈提供目標指示,順便也可以帶點導彈、魚雷什麼的——總比日本鬼子的“震洋”自殺艇、“迴天”人操魚雷“人道”多了是不是?
要放在以前呢,可能這些方案直接就變成一個小布什式的提案,特朗普批准一個一攬子軍售,價值幾百億美元,然後裡面全是這些亂七八糟有一搭沒一搭的玩意。
但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這個方案真的拿出來,就可能成爲壓垮臺灣“民意”的稻草,“不得了啦, 民進黨要拉壯丁打巷戰啦!”……
口號喊喊可以,真的要把臺北化爲格羅茲尼,只怕臺灣民衆先不答應
這個提案馬上就被臺灣軍方打了回票,據說他們回覆美國國防部的原文就是:“這個方案不受歡迎。”而鼓吹這玩意最努力,在臺灣引起最大反彈的是美國“磚家”易思安(咱們以前介紹過,這哥們是“臺灣政治大學”畢業的學術混子),他的書裡鼓吹武裝200萬臺灣人抵抗統一,臺灣媒體紛紛大罵:“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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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如此激烈地反對之後,雖然美國防務圈的專家們依然覺得“這提案不是挺符合實際情況的嘛”,但也不得不重新“認識臺灣”。
筆者之前也翻譯過美國記者給他們自己國內解釋的文章,當時他們就意識到,臺灣購買武器除了實際意義,很大程度上必須考慮對島內民衆的宣傳和黨派政治需要。
簡單來說,必須是“高大上”的“先進”武器,必須看起來能“拒敵於海岸線之外”,而且不能涉及“總動員”,“全民動員”、“民兵預備役”這類的字眼。
雖然知道實用性上其實還不如多買點反坦克導彈,但買這些重型武器才能作秀啊,這是臺島內政治的需要,至於打不打得贏——不要想那麼多了
雖然蘭德公司等機構裡面那些分析員從專業角度都能看出來這就是開玩笑。但是死馬當活馬醫啊,至少要提出一個理論上看起來能有用的方案啊。
於是,去年他們就出臺了一個方案,當然這個方案很有“技術性”,它假想讓美軍直接進駐臺灣島,看需要多少兵力。這就是“刺蝟化2.0”方案。
按照他們的設想,需要一個“裝甲旅級戰鬥隊”,再配上一個“全域作戰旅”,裝備方面全面美械,什麼M1A2坦克,M2A3佈雷德利步兵戰車、M109A6自行火炮,M270火箭炮,ATACMS戰術導彈,“魚叉”岸艦導彈、“愛國者”防空導彈,總之就是美軍有什麼就給什麼,全給他配全了——這樣呢,加上臺軍現有的軍力,再配合上美國空軍和海軍對解放軍渡海船團的打擊,最後按照臺軍設定的“全軍出擊”的模式來反衝擊解放軍的灘頭——算下來這有一定的勝算。
看了這個報告,你再品品2017年以來的對臺軍售和臺軍自制各種武器的動作,是不是正在一步一步地實現蘭德上面這個方案啊?
區別只是反正美軍進駐臺灣是政治禁區,不可能的,那就讓臺軍自己用這些裝備唄——至於說臺軍就算有了這些裝備也打不贏,他們也有話說,你看我當初方案裡想的是讓美軍用這些裝備,你現在是臺軍去操作啊,打不贏正常……
嘿,這幫老頭子壞得很呢!
不過這個方案顯然更符合臺軍的利益和需要,也符合臺灣的“政治正確”,那好得很,美臺雙方這次算是背後先談好了, 再拿到檯面上來說,所以整個實施的過程就“順利”多了。
尤其是,從之前出售AGM-158、AGM-88,到這次出售MGM-168和AGM-84H,可以看出美國正在放鬆不對臺灣出售進攻武器的限制。
只是從批准出售的數量來看,又非常有限,讓人很難想象這麼一點的“進攻性”彈藥究竟能發揮多少作用。
不過如果我們從政治角度來看這事兒就很容易理解了,支持民進黨的“臺獨”分子之前只能做夢用F-16扔鐵炸彈去“襲擊三峽大壩”或者“給上海降房價”,現在美國都出售彈道導彈了——彈道導彈!(震聲)你見過嗎?啊?你們“426”聽說過嗎!!!整整58枚啊!
彈道導彈,見過沒!大陸人吃不起的!
啊什麼你有幾千枚……額,那我這個可是美國彈道導彈!!你們那些“陽春貨”能比嗎!!?美國的!
那怎麼說呢?等到東風快遞到貨的時候記得開門收快遞吧。
醒醒,快遞上門了
從F-5E墜毀說起
前面咱們提到了臺軍F-5E墜毀的事兒,這也值得一說。
其實F-5E年久失修的問題在臺軍中已經是一個“年經”話題了,他們至今仍然保持了幾十架這種老掉牙的飛機,用來維持空軍的規模。其實和解放軍至今仍然在役的殲-7差不多一個性質——當然了,差別在於,解放軍現在還在用的殲-7基本都是90年代乃至21世紀生產的,從使用壽命上來說還算是“年富力強”呢,而且它們的航空電子設備也都改裝到了符合當代水平的標準,保證安全飛行和一定程度的戰鬥力(比如此前曾在中緬邊境發生事端的時候擔任過前出到邊境附近加強巡邏的任務)那是一點問題也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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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F-5E在2018年就出現過一次集體停飛,之後2019年通過美國提供一批零部件恢復飛行,結果緊接着又出現雙機着陸時輪胎雙雙爆裂的事故,這表明這批飛機的零件也沒新到哪裡去,估計也是飛機墳場裡拆出來的舊東西。之後韓國空軍又“勻”了一些零件給臺灣,而這次墜毀的F-5E也正是去年使用這些韓國零件進行了翻新……但結果又出了發動機停車事故導致墜毀。
尖端科技啦
此前揚基老師的在幀察公衆號裡就揶揄,至少韓國空軍那批用來欺負朝鮮防空能力不行,當輕型攻擊機用的F-5E,都換了英國馬丁貝克零零彈射椅,比臺灣空軍繼續沿用的70年代老式彈射椅強多了,至少能保住飛行員的命啊,飛行員的性命可比這破飛機值錢多了是不是?
其實臺灣在2000年前後還折騰過一個雄心勃勃的F-5E性能提升方案,就是“虎2000”方案,打算把IDF的航電系統部分裝到F-5E上,改裝後的F-5E甚至能在機腹下攜帶一枚“天劍2”空空導彈——頗有點法國幻影-III在中線掛架帶一枚中距導彈的感覺……
當然後來這個項目因爲IDF的航電系統用的關鍵設備也要依賴進口,金貴得很,用來改裝F-5E顯得有些不值得,所以這個項目只造出一架原型機。當時漢翔還專門邀請知名畫家給飛機設計了一身虎皮塗裝,還蠻好看的,這架原型機也就被保留在漢翔的院子裡當雕塑了。
塗裝還蠻好看的
臺灣雖然號稱自己是“世界上的高科技,沒有我們臺灣,它搞不成”,但實際上臺灣的高科技產業是非常不完整的, 尤其是在軍事科技領域,無法直接使用民用元器件,那沒有就硬是沒有,說啥也造不出。所以雖然臺灣媒體整天自吹“資訊科技”如何領先,但其實臺灣軍用電子技術是一塌糊塗的。
說這個呢,就是接下來要解釋爲何臺灣這次要採購“魚叉”導彈,而不是繼續製造“臺灣之光”“雄風3”。
很簡單——買不到那麼多配件啊。
各位可以注意一下臺灣生產各種導彈的數量和速度,總的來說,就是少得可憐,慢得撓頭。
“天劍2”導彈分攤到IDF戰鬥機身上,每架只能分到3、4枚……這麼說是因爲不夠每架4枚……
雄風-2、雄風-3也不夠臺灣軍艦打掉艦上攜帶的導彈後回來再補滿……
“臺灣之光啦”
這個瓶頸肯定不在火箭發動機、殼體之類的方面,問題在於電子設備,島內就硬是造不出,而去國外買呢,價格昂貴不說,都沒法走正規渠道,數量就很有限。
說起來,甚至臺灣生產的導彈,不同批次,甚至是同一批次裡的兩枚,電子系統性能都略有區別,這事兒之前臺灣媒體也披露過——因爲不同批次用的相關設備來源不一樣……
再回憶一下抗戰時期連生產37毫米反坦克炮都只能用德國進口鋼材的故事……這個政權雖然歷經了幾十年的變遷,但還真是“不忘初心”啊。
最後,雖然從軍事角度來看,今年美國批准的這些武器,又是一波“針對性”的“應急”軍售。但就算雙方接下來的採購過程都順利,也得過幾年才能到貨了——到那時,這個割據政權還是否存在,還是個未知數了,咱們等着瞧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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