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ITC發佈對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的337部分終裁

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消息,7月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佈公告稱,對特定電子設備,包括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及其組件和下游產品(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Mobile Phones, Tablets, Laptops, Components Thereof,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調查編碼:337-TA-1376)作出337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於2024年6月20日作出的初裁(No.30)不予複審,即基於申請方撤回的合理原因,終止對中國香港Lenovo Group Limited的調查。

2024年6月2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佈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於2024年6月3日作出的初裁(No.29)不予複審,即基於申請方撤回,終止對美國註冊專利號7,151,430、美國註冊專利號9,313,178第1-5項申訴、美國註冊專利號11,122,313第1-4和6項申訴的調查。

2023年11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票決定對特定電子設備,包括手機、平板電腦、筆記本電腦及其組件和下游產品啓動337調查。

2023年10月12日,瑞典Ericsson AB、瑞典Telefonaktiebolaget LM Ericsson向美國ITC提出337立案調查申請,主張對美出口、在美進口和在美銷售的該產品違反了美國337條款(侵權美國註冊專利號7,151,430、9,509,273、9,313,178、11,122,313、10,972,654),請求美國ITC發佈有限排除令、禁止令。

美國Motorola Mobility LLC、美國Lenovo (United States) Inc.、中國香港Lenovo Group Limited、中國聯想(上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國聯想(北京)有限公司、中國香港Lenovo PC HK Limited、中國聯想信息產品(深圳)有限公司、中國摩托羅拉(武漢)移動技術通信有限公司爲列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