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錢叫拖吊車「保險桿垂地」硬上國道 救護車衝來救人超傻眼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實在有夠扯!一名陳姓男子今天在臺中市平面道路發生車禍,左後保險桿脫落,他因爲錢不夠不敢叫拖吊車,硬着頭皮把受損車子開上國道3號,想要一路開回苗栗縣造橋鄉修車廠,不料開到苗栗苑裡路段時,因爲行駛路肩,加上車子毀損,其他駕駛人以爲他出車禍,通報救護車關心,警方立即攔下,開出2張罰單、至少罰款6,000元,得不償失。

▲陳姓男子在臺中發生車禍,沒有錢叫拖吊車,硬是開着受損轎車上國道被攔,先吃2張罰單。(圖/記者楊永盛翻攝,下同)

國道第2大隊警方說,今天中午12時接獲用路人通報,指在國道3號北向153公里、苑裡路段,有一輛白色轎車一直違規行駛路肩,而且左後保險桿脫落刮地,疑似發生車禍,救護車立即前往察看,沒想到救護車在車前意圖轎車停下時,白色小客車反而冒險超車繼續往前,救護人員只能無奈返隊。

後來,警方巡邏車現身,示意轎車到避車彎後,才知道違規駕駛陳男(39歲、臺中人)竟是一路自臺中違規上路。陳男供稱,在臺中發生碰撞事故後,想要開到苗栗造橋鄉相識親友修車廠維修,因爲身上帶着現金不夠多,不敢叫拖吊車,才直接開着受損轎車上國道,一路在路肩慢速行駛,結果,右前輪胎又在國道上爆胎。

警方說,陳男酒測值爲0,但行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1條(設備脫落行駛道路)、第33條第1項第9款(違規行駛路肩)規定製單舉發,至少得繳交6,000元罰款。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立即停靠路肩或避車彎,人員下車面向來車,退到安全處,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