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 新聞業數位平臺達2共識
數位部表示,27日與文化部、NCC共同召開新聞產業與大型數位平臺的第2輪對話會議,協助雙方就數位平臺方所提出數位共榮方案進一步交流對話。會中由Google及「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DTA)」共7名代表,與我國新聞產業就數位共榮方案展開對話,報業公會等共推派8名代表與會。
數位部表示,會中達成兩點共識,包含雙方皆認同推動健全的新聞產業環境有助於推動民主社會,雙方應該追求共榮雙贏;此外,會中新聞產業代表肯定Google委託DTA執行共榮方案的努力,並呼籲各界皆應重視新聞產業現階段的困境與訴求,共榮基金由Google委由DTA運作,且在落實方案時會重視新聞產業訴求。
會中,新聞產業公會主張新聞有價,應該合理付費分潤,並呼籲Google儘快建立夥伴機制下的推播、分潤的良性化機制;也應儘速落實共同打擊盜版、內容農場、詐騙冒用、版權蟑螂等問題的快速停損夥伴機制,定期討論處理成效。
至於Google則主張非使用新聞媒體產製的內容盈利,而是免費提供「連結」,將有價值流量帶入新聞業者網站,幫助他們增加接觸更多網路使用者的機會;並認爲所提「臺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是目前最能迴應新聞產業需求的務實方案,也是對臺灣新聞產業及公衆利益有利的作法。
對於新聞產業公會與Google的意見看似分歧,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表示,過去大家本來歧異就很多,需要靠對話來溝通,本來共識就是來慢慢建立,每一次的對話都會建立共識,往好的方向移動。
另針對立委林楚茵已提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法》草案,數位部何時也會提出相關草案?李懷仁說,立法一直是跨部會小組中不排除的方式,會蒐集各界對話,包含對話平臺意見,至於推出草案時間點則不願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