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天理!逼已故張紫妍「5P性招待」 公司高層被判無罪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韓女星張紫妍在2009年上吊自殺,並留下遺書指控經紀公司逼她陪睡近百次,在父母的忌日也不能例外,有次更被迫玩5P,若不從就會捱揍。其社長金承勳在2010年,被判刑1年有期徒刑和160小時社會勞動,但外界認爲判太輕,案件上訴又上訴,拖了4年多,法院近日竟指出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

▲張紫妍在2009年自殺身亡。(圖/翻攝自naver)

已故的韓星張紫妍,在留下的遺書中曾痛苦地表示:「每當穿上新衣服時,就是必須跟新男人陪睡的日子,一輩子也難逃性交易夢魘。」並透露自己在2005年至2009年期間,被經紀公司強逼爲大企業新聞媒體高層演藝圈人士等31名男性,先後「性朝貢」上百次,其遺書內容震驚整個南韓演藝圈。

▲張紫妍曾出演過韓版《流星花園》,右爲部分遺書內容。(圖/翻攝自naver)

在17日的最新判決中,金承勳被判施暴罪名,但「性招待」的部分,則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只須賠償韓幣700萬(臺幣約19萬),與張紫妍遺屬在2009年控告經紀公司時,索賠的韓幣1億6000萬(臺幣約453萬)相差甚遠。該消息一出,在網上掀起熱烈討論,當地網友就痛批,判刑太輕,根本無關痛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