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以這種方式瞭解韓國娛樂圈:109G,39個系列!

2011年,一起震驚整個韓國乃至全球的偷拍事件,將韓國娛樂圈的黑暗面徹底曝光在公衆面前。

事件始於2011年8月;

視頻涉及多位韓國女星,內容更是不堪入目。

總容量高達109G,包含39個系列,涉及的女星多達37名,其中甚至包括已經自殺身亡的8名女藝人,如張紫妍、宋芝善、金宥利、樸慧尚等。

這些視頻不僅讓涉事女星的名譽掃地,更讓韓國娛樂圈的潛規則和黑暗面暴露無遺。

視頻中,男主角全程被打上馬賽克;

女主角們則清晰可辨。

從視頻中的對話和現場情況來看,女主角們與男主角似乎有事先的約定,甚至可能之前就有所交往。

這些視頻顯然是偷拍所得;

女主角們並未同意公開這些私密內容,視頻的流傳不僅讓女主角們深受傷害,更引發了公衆對韓國娛樂圈潛規則的強烈質疑和憤怒。

早在張紫妍自殺之前,她就曾在遺書中揭露了自己被迫與多人發生性關係的悲慘經歷。

隨着她的離世,這一事件並未得到足夠的關注和調查。

然而,隨着更多類似事件的曝光,韓國娛樂圈的潛規則和黑暗面逐漸浮出水面。

許多女星爲了獲得資源和機會,不得不忍受各種不公平待遇和性騷擾。而經紀公司則爲了利益最大化,不惜將女星們推向火坑;

這就是權貴們進行骯髒的交易。

除了x交易和潛規則外,韓國娛樂圈的工作環境也極爲惡劣。

許多女星揹負着極度不平等的勞動合同,幾乎相當於免費爲經紀公司打工。

她們不僅要面對巨大的工作壓力和競爭壓力,還要忍受經紀公司的剝削和壓迫,許多女星選擇了自殺作爲解脫的方式。

韓國社會的壓力和扭曲的價值觀是導致這些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正義和公平往往被忽視和踐踏,而弱勢羣體則成爲了犧牲品。

早前,韓媒就對韓國演藝界潛規則的內幕進行了深入報道;

媒體採訪了多名曾在經紀公司接受訓練的訓練生,得到過一些說法,並總結出:五大“明規則”!

1 、從藝先做“練習生” 訓練內容很殘酷

想要在韓國進入娛樂圈的途徑是必須經歷,當訓練生。

而訓練生選拔相當殘酷。

往往是800選1。

網上有一種說法是:在韓國出生的男孩逃不過服兵役,女孩逃不過做藝人,不管男女都逃不過做訓練生。

韓國藝人,基本上是在十四五歲被經紀公司選中,並簽下培訓合約,之後被列入“練習藝人名單”。培訓兩到三年;

十六七歲出道。

這會的女孩子都很漂亮,且在嚴苛的的訓練下,顯得格外誘人。

不管男孩還是女孩即便是知道娛樂圈的黑,她們也義無反顧的投身娛樂事業,因爲她們知道,成名就可以擁有一切。

但她們不知道,進去後自己就不屬於自己。

練習生制度:

“培訓生一般在15歲的時進行全方位的考覈,考覈很嚴格,不合格的會隨時淘汰,淘汰的‘差生’就要被送去陪酒。”

一名練習生曾出面爆料:

“經紀公司把宿舍當成招待所,每次都讓富商入內“選秀”,不知情的練習生被公司以練舞爲由,帶到滿是鏡子、鏡頭的舞蹈室,做一些可展露身材的伸展動作,以供“驗貨”。

2、 簽約之後成“奴隸” 經濟剝削很嚴重

本以爲“差生”的命運悲慘,其實被選中的一樣悲慘,簽約之後,訓練生就成了經紀公司的“奴隸”,公司經濟剝削很嚴重。

2008年年末,韓國媒體報道,韓國10家演藝公司與藝人簽署的不公平合同;

包括:

交代家庭成員中是否有人負債、是否曾有醜聞、談戀愛需報備、戀愛要接受指揮監督、私人問題不可隱瞞、出國必須通過公司批准等。

而且,演出的酬勞抽成比例相當高;七三開或八二開的都算是好的了,有的可能達到90%,不少藝人在出道的幾年中根本拿不到錢。

如果想跳槽,那麼違約金會高到他們沒辦法償還。

如2009年7月,‘東方神起’成員向首爾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判決三人與娛樂公司的13年協議失效,官司歷經數月,最終才裁定公司與三人的13年合約無效;

女性偶像組合“少女時代”的成員林允兒曾披露,她們的合約期間也像東方神起一樣是13年。

3 、出道之前先整容 工作強度非常大

有幸闖過第一關,忍住第二關,也未見得就是“人上人”。

韓娛的女星幾乎沒有“長的醜”的,這是大衆對韓娛女星的普遍認識,然而,她們的外外貌標準則是來自“手術刀”。

一位韓娛經紀公司高管稱:“整容”是一般韓國藝人出道前的必修課。

練習生階段,每人都要定時接受“鏡頭測試”,在舞臺上各個角度拍攝,由專業人士給出評估,根據評估指數進行整容。

不接受的直接“淘汰”;

但凡有點姿色的送去陪酒。

接受整容的也不輕鬆,她們“每天只能睡3到4個小時”,其他時間要完成錄製唱片、拍劇,還要接受公司安排參加這些節目。

4、 黑道資金也進入 藝人經常遇暴力

2006年,韓娛曾掀起了“迂迴上市”熱潮;

裴勇俊、Rain和張東健等明星都利用本人的人氣,變身爲企業的大股東,接連投入經紀公司事業或股市成爲“黑馬”。

但隨後就傳出負面新聞。

據稱是暴力組織的資金流入,這也就是說,一些黑社會組織可能利用演藝人所具有的良好形象和知名度達到“既賺錢,又洗錢”的目的。

幫派“泛西方派”前頭目金T春,涉嫌威脅演員權相宇而被拘留,金T春威脅過要殺光權相宇全家,被權相宇起訴。

但權相宇的日子越來越難。

經紀人當面威脅:“我就算進了監獄,也能過很舒服的日子。不過,像你這樣的藝人如果鬧出醜聞,就不是簡單能解決的了。”

隨後,就遭到了生命危脅。

2007年,權相宇與金T春和解。

威脅、恐嚇,精神摧殘是韓娛明星要經歷的,韓娛已經多位女星,在經歷多重摺磨後選擇自殺。

“張紫妍、宋芝善、金宥利、樸慧尚、崔真實、鄭多彬、李恩珠、安在煥……”

其中,張紫妍事件最爲轟動。

2009年3月7日,張紫妍在韓國京畿道家中自殺身亡,遺書中她說:自己曾經被迫陪酒、提供x服務31人近百次……

而且在公司也經常被欺負;

“遺書中稱:其經紀公司前代表金成勳曾在2008年6月用塑料瓶和手掌打頭和臉,原因是對其他人講了他的隱私。”

混聲3人組合“Typhoon”的唯一女成員Solbi透露,出道前被一家經紀公司監禁6個月,她還是趁老闆沒在練習室的機會從2樓的窗戶跳下,成功逃走。

5、 陪酒陪睡很普遍 娛樂公司拉皮條

“潛規則”在娛樂圈是‘流行’,在韓國演藝界更是常態,據某訓練生說:她所知就有不少當紅女子組合成員與經紀公司老闆有染。

2010年,韓人權部門就發佈過這類的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10名女演員當中就有6名錶示曾被要求向社會上有地位的人士提供x交易。

31.5%的被調查者表示曾經遭到胸部、臀部和腿等身體部位被摸的性騷擾,有21.5%的直接被要求發生關係……

提出交易要求的人有人,多爲:財閥、導演、製作公司代表、廣告主等大人物。

在被要求提供X服務的女藝人當中,大約有一半(48.4%)在拒絕之後在角色分配或者主演廣告等方面蒙受了損失。

且一般都發生在經紀公司。

據悉,娛樂公司一般開在一些會所、酒吧的樓上,練習生既要在公司做練習還要吃住在那裡。這也成爲了“拉皮條”的場所。

女孩們試衣間的鏡子是雙面的。

“客人們”會在鏡子背面進行選擇,然後由酒吧或會館的老闆充當中間人與經紀公司談價格!

總之,韓國演藝圈的悲慘事件不僅是一個娛樂圈的醜聞,更是一個社會問題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