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豔房客啪啪房東「吞房產」 元配衣櫃翻出契約提告竟吞敗

人妻氣炸老公偷吃女房客,還將房子賤賣給小三,提告求償卻敗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人夫18年前將房子租給袁姓女子,因爲元配與子女居住臺北,2人竟然發展出婚外情,後來人夫因病無法行房,袁女竟然另結新歡,不告而別,不料元配2019年6月整理房間時,發現原本租給袁女的房子,丈夫竟然廉價賣給她,經追問,丈夫才坦承外遇袁女,憤而對袁女提告求償6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爲,此案已過了10年請求權時效,判決元配敗訴,袁女免賠。

元配控訴,她與丈夫結婚40多年,自己與子女同住在臺北,丈夫則留在高雄上班,直到丈夫多年前罹患慢性病,才搬到臺北一家人同住,但她發現,丈夫2003年在高雄工作時,將套房租給袁姓女子,2人卻發生姦情,丈夫還以遠低於市場行情的250萬元,將房子賤賣給袁女。

元配表示,她是前年6月整理房間衣櫃時,在夾層內發現丈夫藏放的房屋買賣契約,經追問,丈夫才坦承出軌袁女,將房子賤賣給對方,丈夫事發後爲了懇求她原諒,還寫下一封「給賢妻的懺悔書」,因不袁女不僅破壞她的家庭,還侵吞房產,因而對袁女提告求償60萬元。

袁女出庭時辯稱,房產是合法買賣;人夫則坦承出軌袁女,雖然退休後住臺北,但剛退休偶爾會南下高雄找她,直到2010年住進臺北榮總養病,2人才失去聯絡,後來得知袁女趁他住院另結新歡。

法官認爲,人妻在2020年11月25日,纔對袁女提告求償,因超過民法所定的10年請求權行使時效,因此判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