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出《臺灣防衛法》 確保美軍維持「阻止中國武統」能力

▲「伯克級」神盾驅逐艦羅素號(USS RUSSELL DDG-59)4日穿越臺灣海峽。(圖/翻攝自Facebook/U.S. Pacific Fleet)

文/中央社記者江今葉華盛頓11日專電

面對中國大陸近來積極在臺海軍事行動威脅臺海安全,美國議員霍利提出「臺灣防衛法」草案,確保美國履行臺灣關係義務,維持美軍阻止中國大陸武力犯臺、造成既成事實的能力

霍利(Josh Hawley)今天在官方推特上表示,已於昨天提出「臺灣防衛法」(Taiwan Defense Act)草案,以遏止中國大陸帝國主義,並「捍衛我們的切身利益與我們的夥伴#臺灣」。

霍利隨後發出新聞稿指出,臺灣是自由開放印太關鍵,若中共被允許掠奪對臺控制權,它就能隨時準備統治該區域。這不僅對美國亞太盟邦與夥伴,也對在國內工作的美國民衆生活生計構成無法接受的威脅,「我們絕不能允許這樣的情況發生」。

這份16頁的法案草案的立法目的,在維持美軍阻止中國大陸對臺灣與其他目的造成既成事實的能力。草案定義的「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是指中國大陸在美軍尚未作出有效反應前,利用軍事力量奪取臺灣控制權,同時說服美軍相信採取應對行動將非常困難或得付出高成本

草案國會意見指出,若中國大陸能強迫臺灣與中國大陸統一,特別是透過軍事力量達成時,美國維護自由開放印太區域的能力將受到嚴重損害。臺灣命運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印太國家命運緊密相連。

草案指出,自1979年來,美國依循「臺灣關係法」的一貫承諾,2020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NDAA 2020)也重申「臺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是美臺關係基石。基於執行「臺灣關係法」,美國須維持阻止中國大陸對臺造成既成事實的能力。

草案要求美國國防部長從2021到2026年,每年4月30日前向國會軍事委員會提交一份國防部提升能力進度報告,說明美軍阻止中國大陸對臺灣執行既成事實的能力評估,包括對美國核武力對中國大陸武力犯臺威嚇能力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