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月退俸+專職」才能領薪 財團法人法修正防堵肥貓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左)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
過去退休官員擔任公辦財團法人董監事,除了退休俸又有月薪,被批評爲雙薪肥貓,行政院14日通過「財團法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此特別防堵,未來公辦財團法人的董監事都將採無給職,除非「沒月退俸+專職」,纔可以領月薪。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會後指出,院會通過法務部擬具的「財團法人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指出,過去外界詬病財團法人的人事、財務不透明,這次修法,要求人事透明避免黑箱作業,一定資產總額超過一定金額,會計報表就要經過會計師簽證,避免做假帳,營運資料跟財務報表都要送主管機關備查。
陳明堂說,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也就是官辦財團法人,草案在人事、會計,人選條件趨於嚴格,授權主管機關可以就公辦財團法人績效評估,董事長薪水和同仁薪資獎金結構都要報,主管機關有監督公權力。
另外民間經營的財團法人,草案規定將是低密度管理,基本上是採自行運作,事後審查,但是對於長久不運作或是掛羊頭賣狗肉的民間財團法人,會透過休眠條款強制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