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牌≠合法 新北修法不溯既往

賴清德總統的新北萬里老家目前已轉型爲「礦工生活紀念館」。(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民政局近日修正《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新增「建築物不因門牌編釘,推定爲合法建築」條文,遭疑是因賴清德總統萬里老家違建爭議而修法,民政局解釋,修法主因爲原條文與實務不一致,且辦法不溯及既往,將做爲日後處理規範。

新北市民政局表示,門牌編釘目的是爲明瞭人民居住及通訊,以便利公私行爲行使,無關房屋、土地等產權,舊法也有「違章建築暫編爲鄰近房屋門牌之附號門牌」規定。但實務上,民衆常誤以爲申請門牌編釘的建物具合法性及所有權,爲此民政局參照《臺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條第二項「建築物不因門牌之編釘,推定爲合法建築或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規定修法。

民政局指出,相關修正包括新增「道路名稱以不超過六個字爲原則」、「門牌編釘包含門牌初編、整編、改編、增編及並編之定義」等,並增列「門牌號碼與編釘建築物不符者」的限期改善及後續處理規範。新北市市政會議5日通過修正,將函報行政院備查,並函請新北市議會查照。

賴清德萬里老家於前年總統大選期間爆出違建爭議,遭諷爲「賴皮寮」,賴當時強調老家未違反區域計劃管制,亦非違建,「門牌號碼民國60年的存在就是證明」,事後中央修正「全國區域計劃」讓礦業用地能就地合法化,賴總統也於就職百日時將老家變身爲「礦工生活紀念館」,風波才落幕。

新北地政局表示,新北市去年12月根據內政部2024年5月3日修訂的全國礦業用地檢討變更作業,通過包括賴總統老家在內共26案,現辦理30日公告作業中,期滿無人異議即可變更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