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大學生性侵前女友 吃4年10月牢飯後驅逐
在臺中讀大學的蒙古籍情侶,因分手後仍同居。去年2月27日凌晨,女學生準備到高雄,男學生質疑她藉機找異性,壓制性侵;3月1日女生返回住處,又因不願回答是否與男性見面,又被脫光衣服,因抵抗男方纔放棄性交。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與強制猥褻罪判男學生4年10月徒刑,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定讞。
這兩名蒙古人都是來臺就學,因讀同一所大學才認識,2022年4月5日到2023年2月14日間交往,並同居在臺中市沙鹿區,但後來感情生變而分手。性侵事件後,男學生已遭學校退學。
女學生指控,去年2月27日凌晨她準備行李、準備前往高雄找閨密,但前男友卻懷疑她是要找其他異性,竟將她壓制在牀上,強行性交。3月1日凌晨返家,前男友又詢問是否有與異性見面?她不想回答,結果竟被褪去全身衣物,她這次強烈抗拒並揚言報警,前男友才住手。但3月2日凌晨她穿着長版T恤和內褲躺在牀上,前男友一回家又意圖不軌,想要強吻並伸手摸她胸部,她大聲尖叫,前男友怕別人發現而離去。
女學生將受害經過告知閨密,對方陪她到醫院驗傷並報警,臺中市警清水分局請臺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結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妨害性自主罪起訴男學生。
男學生表示,兩人分手後,基於尊重,他便搬去朋友的房間住,但因沙鹿區的住處是以他的名義簽訂租約,他還是會回去拿東西。他說,事發當天還與被害人在房間用餐,並問她「要不要做愛?」但因女方拒絕,他頓失性慾,前女友拉住他並替他口交,兩人便發生關係。
當女友從高雄北返時,男學生聲稱「性慾高漲、想要做愛」,前女友並沒有推開他,當他留下一些吻痕後,女方突然停了下來,但他覺得女方「有些開心」,沖澡後還叫他在牀上等她,並表示「她愛我」,兩人同睡一張牀上。至於去年3月2日被控強制猥褻部分,男學生說是前女友看起來不高興,他有用手「戳」她 ,想逗她開心,前女友仍非常生氣並以髒話罵他,並提到他使用交友軟體「TINDER」,驚覺前女友發現他找其他女性做愛,便先離去。
法院審理認爲,檢察官在偵訊時,女學生不斷哭泣、無法陳述,並提到被性侵時男學生還說「我知道妳喜歡我,不要假裝不喜歡」,甚至還說「我喜歡妳掙扎」,若依男學生的說法,女學生的情緒轉折過於怪誕,難符事理。
法院認爲蒙古籍男學生缺乏性自主觀念,犯後不認罪、未賠償,審酌他的智識程度、家庭生活和經濟狀況,判處4年10月徒刑。因男學生的居留期限至今年2月24日止,他又被退學,已不適合在我國居留,因此執行完刑期後驅逐出境。
在臺中讀大學的蒙古籍男學生性侵女同胞,被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與強制猥褻罪判男學生4年10月徒刑,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定讞。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