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被蓋頭3hrs悶死9月大女嬰 託嬰中心負責人、保母判賠721萬

▲新北市私立米綺託嬰中心2022年發生9個月大女嬰窒息死亡事件,死者母親(左)憤而向託嬰中心求償2630萬餘元。(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佩蓁/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私立米綺託嬰中心2022年發生女嬰遭棉被蓋頭窒息死亡事件,一名9個月大的女嬰在午休時,遭托育員用棉被蓋頭、手腳壓制女嬰,3個小時後才發現女嬰有異狀,送醫不治。家屬悲慟萬分難以接受,憤而對託嬰中心提告求償2630萬餘元。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負責人林姓夫妻、以棉被蓋住女嬰的胡姓保母、林姓、劉姓保母,須連帶賠償721萬餘元。

判決指出,當天下午1時53分許,胡姓保母在安撫女嬰入睡時,先以棉被覆蓋其頭部,並使女嬰趴睡,爲了避免女嬰躁動,胡女側躺在女嬰身側,手橫放在她的頭頸部,腳橫跨在其腿部,並將她的頭部抱在懷裡,以此方式壓制女嬰,直到18分鐘後才鬆開女嬰並起身照顧其他嬰幼兒。

當天下午4時20分許午休結束後,班上其他嬰幼兒均已起身活動,只有被害女嬰仍趴睡在地上,一動也不動許久,但3名保母及託嬰中心負責人均未發現,約30分鐘後劉姓保母察覺有異,才趕緊打119通知救護人員送醫,但女嬰到院前已死亡。

▲被受害者家屬「庭庭媽媽」2023年開記者會,控訴託嬰中心蓄意殺人。(圖/記者屠惠剛攝)

法官審理認爲,林男是米綺託嬰中心的負責人,其妻是託嬰中心主任,均負責監督、管理保母事務,胡姓、林姓、劉姓3人均爲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的專業保母,應爲確保被害女嬰於托育期間健康、安全知人,況且5人明知被害女嬰案發當日有感冒症狀,理應更加仔細照料並留意其身體狀況,卻疏於盡監督及照護之責,放任托育人員使被害女嬰趴睡、以棉被覆蓋其頭部、並以身體壓制等方式加以哄睡、對待,導致女嬰窒息而死。

刑事部分,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林男5月有期徒刑,以棉被蓋頭、壓制女嬰的胡姓保母有期徒刑3年,另共同負責照顧女嬰的林姓、劉姓保母分別處有期徒刑6月、8月:林妻經檢察官偵查後,因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法官審酌被害女嬰爲其母親唯一的愛女,死亡時未滿1歲,其母痛失至親,精神上所受之痛苦程度自屬極爲嚴重,林男等人對過失致死犯行均坦承不諱,民事部分判賠醫藥費、扶養費用、精神慰撫金共計721萬4707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