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叔姪殺狗案」查出3狗DNA! 二審法官提醒被告「考慮認罪」
▲苗栗叔姪疑似領養流浪狗進行買賣宰殺。(圖/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
苗栗縣通霄鎮一對邱姓叔姪、莊姓友人,以及阮姓越南籍移工疑似進行一連串流浪犬買賣宰殺,因違法動保法遭檢察官起訴,但苗栗地方法院一審後,卻以證據不足等因素,判決邱、莊、阮3人無罪;昨(19日)高等法院對該案進行二審,被告仍重申不認罪,但法官提醒,證據有不利被告之處,讓他們「考慮認罪」。
邱姓叔姪利用認養程序漏洞,於2018年間向新竹、苗栗動保所認養多隻流浪狗,以每隻200元至300元價格賣給莊姓友人,再由莊姓友人交給阮姓越南籍移工進行宰殺,其中3人因違反動保法遭檢察官起訴。警方從莊姓被告住處查獲犬隻頭骨、腳殘骸,部份毛髮與血液對比後與野豬或家豬有100%相似度,但鍋內血跡則因屬爲混合型而無法檢出爲何種物種遺留。►ETtoday寵物雲有IG了,來追蹤我吧!
▲警方查獲遭割斷的犬隻項圈。(圖/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
當時法院也認爲,這隻能判斷現場有犬隻死亡或毛髮脫落,但沒辦法證明是否爲邱姓叔姪領養來的犬隻所有,也難以認定是犬隻遭殺害後所留下,因此沒辦法以這些跡證來證明3位被告有宰殺行爲。此外,邱姓叔姪曾於苗栗縣苑港漁港附近防風林設置「山豬吊」陷阱捕捉流浪犬,雖有事後遭苗栗縣政府行政裁罰的紀錄,仍是一案歸一案,都沒辦法直接證明邱、莊、阮3人殺狗。
不過,苗栗縣立委參選人朱哲成則在臉書表示,19日下午,他隨同新竹市陳慶齡議員、記者、律師,動保志工,一起在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旁聽日前的「苗栗通霄叔姪殺狗案」二審。庭上法官檢視了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在庭末告訴被告,證據看起來對他們不利,包括供詞有互相矛盾的問題。
▲苗栗叔姪殺狗案進入二審。(圖/翻攝自朱哲成臉書)
檢方在案發現場採集到三隻被收養犬隻的DNA,以及邱姓被告先前從收容所領養其中一隻狗狗的項圈,屬全案相當重要的線索之一,因此法官也在庭上提醒三名被告,讓他們思考若有犯行是否考慮認罪,而本案也將於2020年2月11日再次開庭。
對此,朱哲成也說,「看起來檢察官做好了充足準備,也希望各位動保夥伴和社會大衆繼續關注此案,做法官和檢察官堅強的後盾,讓真相能水落石出,還這些狗狗一個公道。」►即時接收毛毛軍團訊息!快加寵物雲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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