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修正「18歲高中生可不經父母同意結婚」 網一面倒戰爆:輕重緩急不分
法務部最近預告,打算將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同時男女結婚年齡一併調整至18歲;換言之,正轉大人的高中情侶,能不經父母同意結婚。消息一出,在網上掀起熱論,不少人吐槽,「修法也許出於善意,卻沒有全面思考過細節,及可能衍生的問題」、「不論是否符合民情,居住正義重要多了吧,輕重緩急不分」。
自民國18年5月23日公佈,《民法》第12條有關成年年齡爲20歲的規定,迄今超過91年,法務部在各方考量下,認爲有修正的必要。
法務部指出,將18歲視爲「完全行爲能力」的成年人,不僅是跟全球170個國家接軌,也是跟現行刑法負「完全責任能力」及行政罰法處罰對象的年齡一致,當然也考量了當今青年身心發展現況。
▲大多網友吐槽,迫切修法的不先修。(圖/ETtoday粉絲團)
此外,男女結婚年齡也將統一調整爲18歲;也就是說,打破以往在父母同意下「男18歲、女16歲」可以結婚的規定,現在未滿18歲男女均禁止結婚;不過,修法後只要年滿18歲,就算還在念高中,若雙方想結婚,不用經過父母同意也可以去登記。
對此,許多網友一面倒質疑,爲何不先修較爲急迫、且更具爭議的部分,「重點是酒駕、隨機砍人的法案不先修,修這個莫名其妙的做什麼」、「要修的是隨機殺人、虐童、酒駕、虐待動物」、「該修的不修,不用修的亂修,讓社會四不像,,亂七八糟」、「該修的不修,修這種543的」、「是臺灣過於自由嗎?該修法不修法、亂搞最會,公投那些有什麼用。被害人永遠比加害者更可憐,以後的臺灣真不敢想像」。
另外,家長們也不禁擔憂,「增加離婚率、單親家庭、心智EQ都不成熟的年紀,相對衝突會增加」、「現在的小小孩父母保護得太好,18歲很多心智都不成熟,如果結婚會造成社會及家庭的負擔」、「累的又是我們這一代...都丟給阿公阿嬤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