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高中社團師一年涉3性侵 教育局:去年6月起未在北市學校任職
臺北市某頂尖明星高中傳出擔任社團老師的校友性侵學生,臺北市教育局主任秘書陳素慧今(1日)天證實,這名社團兼任指導老師在去年3月第一次遭通報疑似性侵學生後,學校6月就不再續聘,但12月及今年1月又遭檢舉在任教期間性侵其他兩名學生,學校已經成立了性別平等委員會進行調查,4月3日就會進行最終確認,一旦成立將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資訊網。
陳素慧上午在教育局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明星高中社團男老師疑似性侵男學生,事件都發生在去年,學校知悉的是3個案件,一個是去年3月知悉,一個是去年的12月,一個是今年的1月。媒體追問,根據報導,在第一個案件時,學校調查後因爲學生跟老師都說沒有這回事,所以最終不成案?陳素慧證實,當事人跟被行爲人都不認爲是性平案件,所以沒有辦法成案。
陳素慧說,學校在今年1月接獲第3次檢舉,已經向教育局通報,學校也成立了性別平等委員會,確定外聘3個調查小組的委員來進行調查,但因爲是高三學生,適逢是學測期間,所以調查的時間都是在學測之後。
陳素慧指出,去年3月份第一次有學生這樣的案件被通報之後,因爲是社團的兼任指導老師,學校認爲有疑義,在6月份時還有兩次的社團指導的時間,就有學務主任陪同這位老師進行完社團指導,在6月9日後就不再續聘。
教育局是否掌握到這名老師現在還在其他學校任教?陳素慧表示,據瞭解,從去年之後107學年度,在臺北市的高中職是沒有看到這名老師有再繼續上課。她說,如果4月3日確認這個性平案件成立的話,也會通報現在的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資訊網,因爲從去年修法之後,教育人員的定義擴大到支援公務人員、學校司機、廚工,這些都是進入校園的人員,都可以來進行通報。
陳素慧也呼籲,在學校因爲老師與學生是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如果有發生這樣的事情,學生還是應該勇敢站出來告訴老師,學校會盡快爲學生處理。她表示,只要學校老師知道,24小時之內都會作通報,因爲這是屬於法定的通報項目,所以只要是學校的教育人員,都有知悉之後要通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