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屏東廠爆炸!協理450萬交保遭限制出海、出境
屏檢偵辦「明揚屏東廠爆炸」案,繼董事長劉安晧、呂姓總經理列爲被告,並分別諭知600萬及500萬交保後,鄭姓協理也依450萬交保。(謝佳潾攝)
屏檢偵辦「明揚屏東廠爆炸」案,繼27日將明揚董事長劉安晧、呂姓總經理列爲被告,並分別諭知600萬及500萬交保後,28日又偵訊鄭姓協理,且同樣認鄭涉犯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嫌重大,訊後依45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屏檢指出,針對明揚爆炸案,專案小組承辦檢察官除於27日執行搜索、將明揚公司董事長劉安晧、呂姓總經理列爲被告,諭知交保後限制出境、出海外,也於28日偵訊鄭姓協理,訊後認被告鄭姓協理也涉犯公共危險、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嫌重大,訊後以450萬交保候傳,並限制出境、出海。
屏檢表示,該案涉及專業鑑識及採證,專案小組將持續傳訊涉案人員並調查相關事證,將盡速釐清事實及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