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律師徐世宗再犯被訴
南檢起訴指出,47歲男子徐世宗,曾因詐欺、恐嚇取財、重利、妨害自由等罪,被判處10年5月徒刑,後減刑至8年11月,97年假釋出獄。但他出監後在臺南市仁德區太子路成立「大臺灣全方位服務事務所」,民國100年間即有2次違反律師法的犯行。
101年5月,徐經人介紹以6萬元代價,替顏姓婦人打車禍官司。顏婦因在一審判賠110萬3000多元,徐介入後,教顏婦在二審時,必須每次出庭都坐輪椅,這樣才能感動法官,獲得較少的賠償。但二審法官只改判賠104萬9000多元,與原審判賠金額相比僅略減5萬多元,引起顏婦不悅。
雙方對是否退費產生爭議,顏婦因而向有關單位檢舉,加上徐的服務處也遭臺南地檢署搜索,徐假冒律師身分才被揭穿。臺南地檢署昨天將全案偵結,依違反律師法將徐某起訴,因5年內再犯屬累犯,向法官求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