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警員出入登記簿再「檢舉警察亂丟」 男子被起訴
桃園市23歲黃姓男子去年7月底到大園區1間超商的ATM,取走警員出入登記簿遭檢方提起妨害公務告訴。(警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23歲黃姓男子去年7月底到大園區1間超商的ATM,取走警員出入登記簿,並拿給蘆竹警分局大竹派出所警員,隔天再寄信到警政署長信箱,稱警方任意丟棄警用裝備,結果查出根本就是黃男拿走,桃園地檢署偵結,依照妨害公務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7月30日晚間8時許,黃姓男子到大園區大觀路超商,拿走潮音派出所設置在ATM上的員警出入登記簿,晚上10點時再把出入登記簿拿給蘆竹警分局大竹派出所員警。
檢方也發現,黃男爲了使員警受到懲戒處分,隔天到警政署署長信箱檢舉,指警方任意丟棄警用裝備,誣指潮音派出所吳姓員警任意丟棄職務上掌管之文書。9月29日時,又到大園區國際路1段的超商,拿走大園警分局大園派出所設置在ATM上的員警出入登記簿,還向警方稱撿到該登記簿。
員警調查後,發現是黃男拿取,和黃男聯絡,他竟稱那是「巡邏簽章表」,就掛掉電話。黃男雖否認所有犯罪事實,但檢方認爲,監視器畫面明確,依照妨害公務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