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愛慕女同學告白被拒 趁獨處強壓猥褻被判7月

大生女同學告白被拒,竟趁獨處強壓猥褻得逞,臺中地院判處7月。(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男大生「小柯」,愛慕同班女同學「莉莉」,曾經告白但遭拒絕。「小柯」與2友人於2019年某日晚間在住處飲酒聊天,「莉莉」自行前往參加聚會席間,「小柯」趁2友人外出買酒,壓制「莉莉」強吻猥褻,因2友人及時返回,「小柯」才罷手。臺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小柯」徒刑7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柯」對同班女同學「莉莉」有好感,曾向她表達交往之意被拒絕。「小柯」在2019年7月間晚間11時許,與2名友人在住處聊天喝酒,「莉莉」未事前告知即自行前往,「小柯」開門讓「莉莉」進入屋內

隨後,2名友人外出買酒,獨留「小柯」、「莉莉」獨處,「小柯」對「莉莉」有好感及情愫,不顧「莉莉」肢體言語的強烈反抗,趁機壓制強吻猥褻得逞,「小柯」因接到2友人返回的電話才停手,「莉莉」則趁隙下樓離開,並向警方報案

「小柯」在警訊及偵查中均否認強制猥褻,向法院聲請送精神鑑定,鑑定報告判斷,他在案發當時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小柯」在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並請求宣告緩刑,但法官認爲,「小柯」強制猥褻已造成「莉莉」心理難以抹滅的陰影,又未與她和解、取得諒解,不宜宣告緩刑,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