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會審查房屋稅調整案 要求比照全國自103年開徵
▲臺南市代議長郭信良裁示,房屋稅調整案比照全國自103年開徵,105年6月前取得使照的房屋,不得調漲房屋稅。(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臺南市議會臨時會23日第二讀會審查「房屋稅調整專案報告」,繼日前市議員盧昆福、曾順良發動民衆到市議會抗議,今日會場一面倒,議員批評臺南市全國唯一房屋稅回溯15年的縣市,非常不公平,欺負臺南人;只民進黨團總召林宜瑾一人爲市府政策辯護,大會主席代議長郭信良裁示,房屋稅調整案比照全國自103年開徵,105年6月前取得使照的房屋,不得調漲房屋稅。
臺南市財稅局長張紹源表示,臺南市房屋稅調漲適用90年7月起舊房屋理由,是避免103年6月30日核照房屋,與同年7月1日的建物,前後僅差1天,因適用不同標準單價,租稅負擔差1倍,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張紹源指出,以臺北帝寶適用73年舊稅率標準,市價推估3億元,評定現值只2千多萬元,竟跟一般老屋子適用單價一樣,曾引發爭議,爲消弭爭議,以地段率加成,對舊有豪宅加稅,獨創豪宅稅,以致發生某些豪宅房屋稅高達27倍的「暴衝式房屋稅」。
國民黨議員盧昆福、蔡育輝、洪玉鳳、許至椿指出,市府決定將房屋稅追溯至90年6月,16年中古屋還在付房貸,再調漲房屋稅,叫這些市民情何以堪。市府徵收民房要折舊,但卻一直調漲公告現值和公告地價,與中央打房政策背道而馳,他們不認同房屋稅調漲,應暫緩調整。
無黨議員杜素吟表示,議員說了半天,難道都無法打動市長賴清德的心嗎?房屋稅回溯根本不可行,要漲應自105年7月1日再漲,大家都不會有意見,回溯15年,叫他們如何對市民交代,希市府能將心比心。
民進黨市議員林宜瑾說,其他縣市皆選擇於新制推行當下「一刀切」方式,使得房屋稅調漲前後產生極大的稅基落差,將所有壓力放在漲稅後的新屋上,是相對不公平的。房屋稅30年來未調漲,低房屋稅的事實大家視而不見,等於在鼓勵非自住者以極低成本持有房屋、炒作房市。
由於發言議員一面倒,要求比照全國自103年開徵,大會主席代議長郭信良裁示,房屋稅調整案比照全國自103年開徵;105年6月前取得使照的房屋,不得調漲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