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縣一女子造謠被拘留7日!

近日,南縣一女子吳某

在某互聯網平臺直播時

爲了引流,方便賣貨

將道聽途說、未經覈實的信息

添油加醋、加工捏造

講給直播間網友聽

“南縣某某私生活混亂…

欺騙女性幾十萬…”

吳某利用網絡影響力惡意造謠

對當事人造成了惡劣影響

掌握相關線索後

南洲派出所民警立即調查覈實

吳某在直播間講述

未經證實、惡意捏造的信息

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相關規定

南縣公安局已依法

對吳某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普法時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上言論需謹慎,要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各類信息要以政府部門、權威媒體等官方發佈平臺爲準。對通過網絡發佈、傳播謠言不實信息,違法散佈個人隱私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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