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四肢骨折舌繫帶撕裂 親媽男友超冷血:只是跟他玩

男子一審被依對兒童犯傷害2罪各判3年6月、4月;二審對傷害男嬰改判1年10月,其他駁回。(中時資料照/陳淑芬臺中傳真)

張女2021年間將6個月大兒子委託男友照顧後,不料兒子的手竟無法擡起,送急診經診斷爲四肢5處虐待性骨折,連舌繫帶也撕裂傷,慘不忍睹;事後另發現,5歲幼女的臀、背及腿都有挫擦傷,男友坦承以「不求人」打她,但否認虐打男嬰。一審依對兒童犯傷害2罪各判3年6月、4月;二審對傷害男嬰改判1年10月,其他駁回,全案確定。

張女離婚後,帶1對稚幼兒女同住中市,男嬰在2021年11月22日社工探視、24日到衛生所打疫苗,醫護檢查並無異狀;隨後,張24日、25日因帶女兒外出,各找男友到住處照顧兒子1小時,張25日晚間幫兒洗澡,發現他右手竟擡不起來,緊急送醫。

令人錯愕的是,經醫院診斷,男嬰才6個月大,四肢竟多處骨折,慘不忍睹,包括右側肱骨、右側脛骨、左側肱骨踝及雙側股骨近端等5處,連舌繫帶也有撕裂傷。

中國附醫兒童醫院診斷,男嬰連爬行、翻身能力都沒有,不可能造成自釀多處骨折,綜合研判是遭「身體虐待」所致,經醫院通報社會局提告,男嬰出院後,由社會局安置。

男嬰受傷住院後,張讓男友搬進住處同居,去年2月底,張因有事,託前夫友人照顧女童,對方發現女童的背、大腿及臀部都有擦挫傷,前夫憤而報警。

女童證稱,叔叔打她;張證稱,兒子就醫前,只有她與男友碰過他;男友單獨照顧兒子時,她有注意遠端監視器,但男友曾拔掉監視器,稱怕吵到兒子、不想讓她看到他跟兒子在家狀況。

一審時,張的男友否認傷害男嬰,辯稱,他照顧期間只坐在旁邊看、沒碰他,可能是姐跟弟弟玩耍,施力不當造成;並否認傷害女童,辯稱,很看重小孩教養,因女童不乖,他纔拿「不求人」打屁股,因她掙扎纔打到背及腿部。

一審法官認定,張的男友先後對2童施暴,認定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2罪,各判刑3年6月及4月,男友不服上訴,請求輕判。

二審時,男友坦承用手指男嬰舌頭及輕拍手,但只是「跟他玩」,並沒用力彈或打。他辯稱,因追求張,討好、求表現,不可能傷害孩子。

經中國附醫診斷,男嬰治療半年後,骨折及舌繫帶撕裂傷都已痊癒。二審法官認定,對男嬰的傷害損害不大,且左側脛骨骨折疑似舊傷,無法證明是張的男友造成。

二審合議庭撤銷原審對傷害男嬰判決,改判1年10月,傷害女童部分駁回上訴,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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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