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偷100元買早餐還爆打女友頭 她怒告家暴到法院心卻軟了

基隆一名吳男與張姓女友同居,身上沒錢便從女友皮包中拿走100元買早餐張女發現皮包少了100元向前質問吳男,未料對方一氣之下竟痛毆她頭部。(圖/PAKUTAS)

地方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吳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同居,1月11日因身上沒錢便從女友皮包中拿走100元買早餐;張女發現皮包少了100元因而質問吳男,未料對方一氣之下竟痛毆她頭部。張女立即報警處理,並對吳男提出暴力竊盜告訴;檢官偵訊時,張女決定原諒對方撤回告訴。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

警方調查,吳男與張女2人爲男女朋友關係,同居在一起,屬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家庭成員事發當時吳男先是從張女皮包內拿走100元,而後被對方發現遭質詢時卻毆打對方頭部,已構成家暴及竊盜罪。

然而檢官偵訊時,張女似乎心軟了下來,決定撤回告訴,不願追究男友偷錢的事。檢官認爲,家暴案件屬於告訴乃論,張女當庭撤回告訴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另竊盜罪的部分考量吳男的動機出於一時方便,且竊盜金額不高,2人至今仍是男女朋友,張女表明不再追究,予以吳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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